認識新加坡卓越經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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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卓越經營獎(Business Excellence Awards)係指包含新加坡品質獎(Singapore Quality Award)、各功能獎項及多種驗證制度在內的卓越經營體系,由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主辦,創立於1994年。

  2009年,新加坡在亞洲生產力組織(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APO)支持下發起卓越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 COE),藉此連結內部獎項及外部會員國推動卓越經營,並連年主辦卓越經營國際研討會(Business Excellence Global Conference),結合卓越經營授證儀式(Recognition of Newly Certified BE Organisations)、卓越經營獎頒獎典禮及訓練課程等活動,期望藉由齊集世界各國企業(或組織)運用卓越經營模式/架構的案例及歷程,協助其他企業(或組織)加以導入,進而健全其管理系統及流程,締造高度經營績效,掌握國家競爭力指標。

  第7屆卓越經營研討會業於2015年10月13至14日假聖淘沙名勝世界(Resorts World Sentosa, RWS)會議中心辦理完成,共有8場專題演講、2場論壇(含6個案例分享)及4個小型座談會,主題係圍繞創新、顧客、人力資源、公司治理等卓越經營相關議題。

  透過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的資源挹注及卓越中心(COE)的淬鍊,新加坡卓越經營獎現已躍為亞洲極具指標性的國家級獎項之一。

(一)基本理念及核心價值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闡述的卓越特質(Attributes of Excellence)共有9項:

  1. 以願景及誠信領導(Leading with Vision and Integrity)
  2. 創造顧客價值(Creating Value for Customers)
  3. 促進創新及生產力(Driving Innovation and Productivity)
  4. 發展組織能力(Developing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
  5. 增進員工及合作夥伴價值(Valuing People and Parters)
  6. 以彈性管理(Managing with Agility)
  7. 持續而傑出的績效(Sustaining Outstanding Results)
  8. 採取一個整合性觀點(Adopting an Integrated Perspective)
  9. 預應未來(Anticipating the Future)

(二)評審基準及架構

圖1、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評審基準及架構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之架構共7大項、21中項,合計1,000分:

  1. 領導(Leadership)(120分)
  2. 顧客(Customers)(110分)
  3. 策略(Strategy)(70分)
  4. 員工(People)(90分)
  5. 流程(Processes)(90分)
  6. 知識(Knowedge)(70分)
  7. 績效(Results)(450分)

  創新(Innovation)及學習(Learning)則作為貫串且循環回饋7大項的重要媒介。

(三)評分方式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提供一個具結構性的方法,用以評估企業(組織)的績效。企業(組織)必須提供目標、量化佐證等資料以對應各項評審基準的要求,而評審則使用一個3面向(ADR)的評分系統加以衡量:

  1. 企業(組織)為達成績效所採用的執行方法(Approaches)。
  2. 執行方法經由企業(組織)由上而下地貫串,被加以展開(Deployment)。
  3. 企業(組織)內部達成的,以及與外部利害關係人攸關的績效(Results)。

(四)驗證及敘獎制度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的表彰制度分為卓越經營驗證(Business Excellence Certifications, BE Certifications)及卓越經營獎(Business Excellence Awards, BE Award)兩個層級。

  1. 卓越經營驗證

新加坡品質水準(Singapore Quality Class, SQC)及人力資源發展者(People Developer, PD)設立於1997年,是卓越經營驗證制度(BE Certifications)的首二位成員,接著是2002年新加坡創新水準(Singapore Innovation Class, I-Class)、2003年新加坡服務水準(Singapore Service Class, S-Class)、2008年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ingapore Quality Class Star, SQC STAR)。

卓越經營驗證制度主要訴求卓越經營程度在400分(含)以上到700分(含)之間的企業(組織),通過驗證者,將於當年度卓越經營國際研討會(Business Excellence Global Conference)上進行公開的授證儀式、予以表揚,等於在漫長的卓越經營旅途中設下數個里程碑,提供企業(組織)各種激勵,為其邁向卓越的動能「添柴澆油」。

例如,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QC STAR)便用以授予曾獲新加坡品質水準(SQC)驗證且致力卓越經營不懈達550分(含)以上者,方能彰顯「持續改善」的精神。

  1. 卓越經營獎

1994年辦理迄今的新加坡品質獎(Singapore Quality Award, SQA)是卓越經營獎(BE Award)中最資深、也最為人所熟知者,現仍保持年度大獎的地位,從缺情形時而有之;2001年,增設創新卓越獎(Innovation Excellence Awards)及人力資源卓越獎(People Excellence Awards)等功能類獎項;2006年,新增新加坡品質獎特別推薦(Singapore Quality Award with Special Commendation, SQA SC)。

卓越經營獎得主之卓越經營程度應達700分(含)以上,獲獎之企業(組織)將於頒獎典禮暨晚宴上,接受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部長親自頒發獎項。

  此外,與卓越經營驗證制度相仿,新加坡品質獎特別推薦(SQA SC)之於新加坡品質獎(SQA),正如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QC STAR)之於新加坡品質水準(SQC),用以授予曾獲新加坡品質獎且致力卓越經營不懈達800分(含)以上者。

表1、新加坡卓越經營驗證及獎項對照表

  我國作為亞太地區首設國家品質獎的先驅,經行政院核定,辦理24屆以來,已橫跨四分之一世紀,計有1,170件申請報名角逐,126個企業、團體及個人獲獎,迄今猶為我國經營品質管理的最高榮譽。國家品質獎評審委員王國明教授曾表示,辦理國家品質獎除了用以建立標竿學習環境,更必須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來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他亦多次疾呼,正因國家品質獎評審架構係用於協助各行各業持續改善,如不採行分級制,實有違全面品質管理(TQM)的初衷。

  新加坡創立國家品質獎雖晚於我國,惟在卓越經營模式及表彰制度的推動上,卻顯現無比蓬勃及貼近產業脈動的發展。為再次喚起各界紮根品質,我國國家品質獎自第25屆起精進後,增設「績優經營獎」及「經營技術」、「地方經營」、「永續發展」、「產業支援」等功能典範類獎項,期望透過分級敘獎,引領各行各業重視經營品質、邁向卓越績效,進而厚植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實力。

 

【參考資料】

  •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 (2015). Business Excellence Framework. Singapore: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
  • myMKC,藉由參與國家品質獎作為追求企業卓越經營之捷徑(2013)。
  • 國家品質獎推動規劃簡報(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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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力中心提供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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