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你該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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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文林苑事件發生後,我開始關注都市更新這個議題,因為我家也是四十年的老舊公寓,也有可能面臨都更的機會。

  其實政府實施都市更新是一片好意,目的是要改善老舊房屋並美化街市環境,使得城市更具美觀。但因近幾年的都市更新環境中,開始有黑心建商利用政府都更的美意,來騙取小市民的土地(房屋),故我想在此向大家推舉一個案例,例如:台北因為土地稀少,取之不易,所以建商開始朝向新北發展有許多的老舊屋齡,為了取得往戶的好感,故其委託開發公司人員,向目標地主展開攻勢,首先以親自到府溝通為由,說明都更的好處及建商的誠意,在洽談的過程中會以一份都市更新合建契約及都市更新概要及計劃同意書來要求地主簽署,但並未詳加說明所簽署的契約及同意書的效力,這種採取一對一的說法,俗稱『個個擊破』。

  若溝通這步行不通時,便開始以威脅口語來達成簽約目的,因老公寓大部份都是高齡長輩,對政府所提出的都更程序一點概念也沒有,此時建商便以權利變換為藉口告知地主若不同意都更,將不得換屋,而是以鑑價師評價後的價值給你,領取一些補償費後走人,所以許多長者都會被這種手法所嚇到,而簽下不平等的條約。

  一方面建商怕此手法會失敗,所以會告知已簽署契約者,不得向鄰居透露其契約內容,否則建商將一一提告。一方面又以卑劣的手段繼續恐嚇未簽約的地主,使其達到都更門檻。若再不成,就以買斷住戶的出入道路來卡住地主。此時,政府又幫了老百姓什麼?都更是美意沒錯,但卻造成黑心建商以此手法來達成營利目的,侵害小老姓的居住權,文林苑就是這樣,因為林家未即時提出不參加都市更新,而在都更程序都走完的情形下,面臨拆屋奪地的慘況。政府方面卻認為是林家未依都更程序來表達不參加意願,所以建商依都市更新法訴請台北市政府拆屋,以此觀之,文林苑造成的社會觀感不佳,讓民眾會覺得都市更新到底是美意還是惡意!在文林苑事件之前,政府的態度是傾向建商;文林苑事件之後,政府卻也因此而改變了態度,開始傾向人民,但還不夠,仍須努力。

以下有幾個方法可以避免被建商欺騙:

  1. 不隨便簽署任何文件:當任何人拿著「都市更新合建契約書」、「都市更新概要同意書」及「都市更新計劃同意書」………等文件時,千萬不要簽名。

  2. 寄存証信函致台北市(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達不參加:若同一基地已達都市更新概要門檻十分之一時,當你的土地被劃入都市更新範圍,為保障自身權益,記得要寄存證信函致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達「不參加,請排除在外」的證據。

  3. 多方搜集資料:上網及找相關人員詢問(政府不管私契約)。

  4. 多跟鄰居聯絡:為保障自身權益,一定要跟鄰居聯絡。

  5. 委請律師:簽署任何文件前,請找律師。

  6. 保全證據:建商所留下的資料,務必保全完整,以免日後有爭議時,可以做為證據。

  7. 不收取任何建商給予的金錢:建商會以金錢為利誘。

  8. 不完全相信里長:因都更利益龐大。

  9. 不要完全相信建商:即使是有商譽的建商,仍要持保留態度,不可完全相信建商說詞,因為一件事有兩面刃,建商不可能在沒有利益下進來。

心得: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些呢?因為我曾經跟被黑心建商欺騙的地主談過,也有去文林苑了解過,才知道都更的利益這麼龐大,難怪建商都要一窩蜂地積極獵地,尤其在高房價的時代下,能爭取到一塊位在市中心的精華地段,無疑是炒高房價的另一種惡果,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想買屋的願望更是雪上加霜、望塵莫及。

  所以我想告訴想要都市更新的朋友說,若你想要都更,必須先了解都市更新法及其程序,知道它的遊戲規則,才能預防不必要的風險。
都更並沒有想像中的美好,除了面臨換到房屋有可能比現有的小、住戶變多、還有要付管理費,很多都是住公寓所沒有的。當然都更也有好處,他可以讓環境美化,對老年人來說有電梯,還有保全及消防設施……等。

  最後我希望政府能多多了解都市更新法的缺失,不要再造成像文林苑的事件,多站在小老百姓的立場著想,並且要多多宣傳都市更新的程序,讓民眾了解之後,相信會有更多的人願意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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