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網購大行其道的時代,網購早已成為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我們無法想像不能網購該怎麼過日子,究竟網購到底有什麼魔力,能在短短的幾十年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在如此不景氣的時代依然逆勢成長,筆者試著整理網購能帶給消費者的好處,透過以下9項說明,相信不難理解其盛行的理由。
- 輕易貨比三家:消費者可透過比價平台(如FindPrice、 EZprice比價網、飛比價格)找到最低價。
- 沒有時間限制:不受商店營業時間限制,全天24小時隨時可以買。
- 無國界:只要能上網,地點不是問題。
- 到貨速度快:24小時到貨已是基本條件,業者陸續推出12小時、9小時、6小時,今年甚至有業者推出「2小時到貨」,為網購市場投下震撼彈。
- 送貨到府:只要購足免運金額,運費由廠商吸收,物流配送車會送貨到府,消費者可免除大包小包自行搬運的困擾。
- 付款方式多元:消費者可選擇貨到付、ATM轉帳或刷卡再分3、6、12期付款零利率。
- 七日鑑賞期:只要是透過網路下單,消費者便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這是專屬於網購的特權。
- 一指搞定:消費者不再需要東奔西走,便可以優雅的運用指尖購物,怎麼逛都不會累。
- 購物更理性:結帳前可重新檢視購物清單,當發現有購物車裡的物品並非必要,這時可以再把它刪除,降低衝動購物的情形。
雖然網購有這麼多的好處,但並非所有的東西都能網購,以下5大項目為目前無法透過網購取得之商品:
- 受法令或官方公告禁止銷售之物品:包含具殺傷力武器、桶裝瓦斯、爆竹煙火、3. 毒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具、菸品/酒類商品及相關廣告刊登、嬰兒配方食品與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藥品/醫療器材、政府專用垃圾袋、公益彩劵、個人資料、軍警服飾/物品、技術證照與證明文件、流通貨幣及有價証劵、報稅憑證等。
- 違反青少年保護或公序風俗之物品:色情或暴力出版品、活體動物/保育類動植物產製品、人體器官、骨骸、二手內衣褲/絲襪(穿過的、用過的、下水過的內衣褲/絲襪等貼身衣物)、教導或鼓勵他人自殺之物品或書籍。
- 侵害他人權利、利益之物品:贓物或只有使用權之物品、侵害智財權商品。
- 契約禁止銷售之商品:代理之商品是禁止於網路上販售或是與授權廠商所簽訂的合約有限制網路銷售約款。
- 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止販售之物品。
資料來源:
1.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21000326-260204
2.https://news.ezprice.com.tw/9206/
3.http://tesa.today/article/665
4.http://www.logisticnet.com.tw/newsCaseRunDetail.asp?id=70
5.凱度消費者指數於2015年7月發表之全球電子商務報告
6.https://www.womstation.com/p/1545
7.http://www.rakuten.com.tw/policy/shop/qa_result_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