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網紅透過社群網站,由自己擔任主角或是替家人、朋友拍攝影片照片,將生活中的趣事用影音圖文方式公開分享,例如「那對夫妻」、「亞歷媽」、「蔡阿嘎」等,看到他們不管是關心社會時事、紀錄生活、搞笑演出,都會忍不住會按讚或分享給自己的朋友,逐漸引起大眾關注。親民、貼近人群的形象,雖然不是明星,但追蹤的粉絲數越來越多,名氣也隨之上漲。
相對於傳統廣告形式,腦筋動得快的業者,瞭解現在的人一拿起手機,就是先上社群網站。因此看到這些網紅背後龐大的粉絲數,想搭上網紅行銷這股風潮,於是紛紛開始洽談合作,搶占商機。根據今周刊報導的數據顯示,有22%企業認為網紅行銷是爭取來客數最快的管道;70%的消費者認為透過網紅貼文可以了解新產品;在受訪600位行銷和傳播界代表中則有75%認為網紅能帶來成效。
此外,採用網紅行銷,也比較能夠精準找出適合自家產品與品牌的分眾,減少亂槍打鳥、灑網捕魚的作法。彼此合作的價錢也較彈性。但同時也要留意,會有主觀意識較強的風險,比較不好控制。
網紅行銷並不容易,他們行為、分享的內容要有一定的散播力、影響力,同時也要貼近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不能太刻意營造,如此才能讓消費者買單,創造出網紅、消費者、業者3贏的局面。
參考資料:今周刊 NO.1055(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