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9月參與台經院102年第十四屆產業科技創新國際研討會,此研討會探討現今幾個國家(瑞典、英國、美國、日本與我國)如何因應世紀劇變下所產生的問題,並邀請到瑞典隆德大學創新研究中心(Lund University Social Innovation Center,Sweden)-Professor Charles Edquist出席,開場時Charles Edquist教授即替大家統整出究竟各國要如何設計創新政策,爾後在每位演講者在分享自己國家的創新政策時,時常也提到他們是有呼應到Charles Edquist教授所提的觀點,由此可見Charles Edquist算是創新政策中的一大權威,幾乎整場研討會都是圍繞Edquist教授的簡報去做討論。
一、政府對創新指數之影響
筆者認為Charles Edquist會如此具影響力與瑞典算是全球創新領袖之一有關,瑞典不僅在創新聯盟記分板(Innovation Union Scoreboard)的排行榜上為歐盟內的第一名,2012及2013年在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也都高居第二(僅次於瑞士)。我想這可以歸功於為了鼓勵和支持創新研發,瑞典政府專門設立了一個機構-VINNOVA,VINNOVA每年都支持大量的研發項目,讓他們佔了很大的研發優勢,所以瑞典在全球創新指數的排名才會如此優秀。
二、瑞典創新政策巨擘:Charles Edquist
首先,Edquist教授將創新政策定位於基本的「十個活動」以及「應找出問題所在」兩大面向,他認為公部門應先替創新政策下定義,創新的方向才不會偏頗。除此之外,Edquist也不吝嗇跟大家分享近期瑞典的創新政策,第一關鍵即是前段所提的瑞典(創新研發)政策機關-VINNOVA, 一個國家即使中小企業的創新指數再高,沒有政府的輔助也很難有績效產生,因為研發需要大量人才與金錢,此時政府要如何輔佐企業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Edquist教授強調,公部門要謹記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政府不能做企業要做的事,創新是企業該做的」,他認為政府只能輔佐企業,不能干涉企業。瑞典的VINNOVA將大學的基礎科學研究與商業化項目連接在一起,他們在大學從事基礎研究時,便能讓研究成果進一步産業化和商品化,使其具有充足資金;但大多時候VINNOVA卻還是聽命於政府、依照政府指令去做事,Edquist覺得這是VINNOVA到目前為止最大的缺點。
第二個方法就是須測量自己國家的創新產出(Innovation output),因Edquist認為創新政策在整個創新系統裡其實是低產出的,各國都應學會如何測量創新產出,才能比較自己在各國家的排名,以及反省政策的方向是否有誤。而除了要測量自己國家的創新產出外,政府也需將創新政策分類(例:創新產品或是創新過程?創新擴散或是創新發展?…等),透過分析及記錄可以讓我們了解到該創新政策的創新效益及結果,以便去做加值或是改善。
三、如何設計創新政策
現今瑞典在研發和教育上還是都使用舊有的線性政策,容易看不到全方面、忽略一些細節,若要真正解決問題務必要開發整體性的政策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用,而這些在設計創新政策時Edquist也有一些指標提供參考:(1)是否迫切需要?(2)必須有明確目標(3)量測創新產出(4)應與其他政策面配合調整。
Charles Edquist-瑞典近期創新政策重點摘要
►Definition of innovation policy-What is innovation policy?
►VINNOVA:瑞典(創新研發)政策機關
►Measure innovation output→Ranking
►Categories innovation
►Develop a holistic innovation policy
四、創新政策的催化劑-公部門
接下來則由英國國家科學技術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Science,Technology and the Arts,NESTA)-國家創新政策研究主任Ms. Kirsten Bound主講的英國結構轉型時代的創新政策,一開頭就先點出了英國也有由議會法案設立的公部門-Nesta,英國主要是以Nesta去協助開發創意產業,在創新政策內應扮演催化劑的角色,與Charles Edquist教授所說的理論雷同,政府不該以創新或創意為目標,應當創意產業的推動者,協助企業才對;而Nesta的報告也呼應此點,提出公部門應澄清自己的地位,將眼光放在更長遠的創新發展上,輔佐創業企業。
Ms. Kirsten Bound說雖然英國在研究上非常卓越,也因為創新成果提昇貿易的發展,使國內經濟有所成長,但政府提供的研發經費卻很少,幾乎僅是芬蘭的十分之一,雖Edquist有強調,我們並不能用研發費用或專利權多寡去衡量創新度,但這對於英國新興企業來說時常會造成融資不足的問題,對創新是個很大的阻礙。
然而,英國的創意產業發展幾乎已是國民經濟發展組成的一部分,於是Nesta為了解決此一問題,決定設計一套新的政策。他們傳統的政策是替企業尋找資金、鼓勵技術轉移,並且推動高風險高回報的風險資本,但現在Nesta決定直接提供資金,甚至提出SBRI(Small Business Research Initiative),此一小型企業創新計畫利用政府採購去推動創新,企業之間相互競爭,為公共部門的某些具體需求進行研發,提出創新解決方案,最後再從企業的各種設計中選擇一個最佳的採購產品,此一方式既為創新公司提供商業機會,又能解決政府部門的需要。之後英國也會以設計更多R&D為目標,解決新創公司資金短缺的問題。
五、全面性創新政策的重要
而經過幾次統計與討論,英國未來的創新政策也會朝以下三種特性去設計:(1)更為系統化(2)更多實驗性(3)更有成本效益,並朝更多面向去深入發展(例:使用者創新、社會創新、服務創新…等)不將創新侷限在科技或某些行業內,他們相信這才是因應全球快速劇變下最好的方案。這也恰巧呼應Edquist論點:應開發整體性(holistic)的創新政策,而非使用現有的線性政策(linear),現今太多國家政策只著重在某一項目,但只鼓勵研發或只提供資金單項對創新來說皆沒有太大效用。
Ms. Kirsten Bound-英國近期創新政策重點摘要
►Nesta’s work:Catalysing innovation.
►New directions for innovation policy:
(1)Direct funding for development
(2)Greater focus on demand(ex.SBRI)
(3)Systemic innovation
►Future innovation policy:
(1)More systemic
(2)More experimental
(3)More cost-effective
誠如上述,創新商品或創新政策應不能獨存,政府、學校、民間機構皆應互相配合,才能降低企業風險,例如VINNOVA便在瑞典成功扮演了產、官、學之間的橋樑,所以這也是為什麼Edquist一直強調要設計創新政策其實是要考慮整體性的,因為我們無法光靠創新產出或是創新政策就能解決國家所存的危機,況且Edquist認為不一定越多創新政策就越好,要能處理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小結
總結來說,幾乎每個創新成就不凡的國家都是有公部門在協助、輔導民間機構,難怪每個演講人都會引述Edquist的理論,就我看來這即是一個創新政策會不會成功的關鍵,畢竟Edquist也說政客們其實不關心創新研發,他們只在意創新研發的成果,創新研發是私部門的工作,政府若沒有相關能力,只能利用自己的權力去支持企業,如此一來雙方各司其職,就能有極大的成效。
最後Edquist也強調雖然創新系統大部分都是跳脫傳統做法而產出的,但政府也必須學會分辨政策究竟是建設性或是破壞性,如果已經偏離正軌也許寧願維持原先作法會比較好;不過有時候政府常常會擔心新政策的產生,因事關國家發展往往做錯一個決定就造成難以彌補的錯誤,所以公部門會不敢創新、害怕創新,如何在創新政策間取得一個平衡點也是政府應該做的事,只要設計政策時往建設性、全方位的方向走,再搭配負責創新研發的企業,便能成功因應各種劇變。
近來國內越來越多創新型的補助計畫可供民眾申請,由此可見台灣也一步步跟上世界主流了!雖筆者今所處單位便是協助政府執行計畫案、提供補助金給企業的角色,但除了公私部門共同配合以外,我認為台灣還需加強產與學間的連結;政府雖提供中小企業補助但在學校方面卻沒有提供相當的資金讓老師及學生研究,即使有了研發成果也不一定能保證就業。聽完分享後才發現歐美很多國家學校都有跟企業合作,不只政府給予經費,甚至合作的企業也會提供研究資金,若一旦有成果除學生可以直接到公司就業以外,教師自己也可拿到研發的專利權,研討會中美國的主講人Charles Wessner 博士就一直再強調他們國家產官學間的關係有多良好。後來我查了資料,發現台灣有一些法律會規範此類問題,如有企業要出資,教師還得與委辦或補助之機構簽訂契約,且還得明確寫出研究成果究竟是歸企業或教師筆者所有,而大部分的教師所研發出來的成果卻都是歸屬於大學院校。我認為我國可以再省思是否在此方面對鼓勵研發的誘因沒有很大,除讓台灣大多數學校沒有著重在實驗研究上以外,也造成中小企業沒有辦法即時招募優秀的研發人員,原則上執行計畫的教師是發明人或創作人,但是該教師所任教的大學校院卻擁有該發明或創作的專利申請權,撇除資金不足一事來看,是否這也是令教師們沒有動力去研究、做實驗的原因之一?若沒有教師的帶頭規劃,學生們又如何去執行?又如何有研發相關的實務經驗呢?美國學校的每位教師都擁有很多專利權(並且合法),學生畢業後也都馬上就能到企業任職,而企業再用教師與學生所研發出的東西去做改良創新,並搭配政府的創新政策去上市產品,各位置形成一緊密連結,我想這是我們非常需要學習的地方。
參考資料:
1. Innovation Policy in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Era-Conference Proceedings(The 1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2013)
2.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案例(4)學校教師發明或創作的專利權歸屬
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3143&Page=10266&WID=3ee9c9ee-f44e-44f0-a431-c300341d9f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