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列為首要,然而近年來陸續發生三聚氰胺、塑化劑、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對民眾及食品業者造成相當大的影響。尤其各大食品產業無不對自家產品做嚴格把關,為了能躍上國際貿易市場,除符合當地國家法規外,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系統的取得,亦是現階段努力的目標,但現今有各種對食品安全把關的系統,除食品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系統(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與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制度(Chi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外,尚有產銷履歷、有機農產品認證…等管理體系,甚至包括因應產品要求或不同顧客需求而產生的管理標準,相信如果要全部導入運作,大概沒有多少食品業者願意這樣做。
基於上述,姑且不論各個食品安全管理系統的差異與完整性,最終目的皆是為規範相關食品業者生產販售安全無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讓消費大眾在食的生活層面更有保障,因此如何在需要的時間,用正確的方法導入適合食品業者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是大多數食品業者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在2006年的食品GMP認證體系推廣成效指標調查中,所調查約369家食品GMP認證優良廠商裡,有86.7%的受訪廠商呼籲食品GMP、HACCP與ISO 22000進行相互採認的措施;如果食品GMP、HACCP與ISO 22000能相互配合採認,可以減少產品重覆查驗的次數、證書也可以一起拿到,但是部分的規費、相關認證的費用還是要給付,廠商還是願意申請,所佔的比例為 78.2%。由這些數據顯示,民間業者對於此三項驗證系統的整合相當期許,以減少繁複的作業。
然而真要如此推動並非僅靠單一國家就能落實,因為國際間仍以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為趨勢,但台灣最普遍的莫過於已推行多年的食品GMP以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近幾年有專家產學意見交流提出三個可行性方案,方案一為維持現狀:各系統驗證制度在現場評核與追蹤查驗方面可以同時派員赴廠檢驗,對業者來說僅有小部分的便利;方案二為設置特別條例:將相關系統驗證制度設置特別條例,相關的驗證作業均依特別條例辦理,但是前置作業繁複,不易做到;方案三為文件或表單的整合:依據相關的條文再延伸出文件化程序與相關的文件或表單,為食品產業以短期效益來說,提供較大的便利。
因此,現階段建議食品業者以方案三為整合重點,在結構化管理系統之架構內,建立、運作及更新最有效的食品安全系統,並整合納入組織的整體管理活動,此將對組織及利益相關者提供最大利益。整合系統導入前置考量以顧客與供應商之間的要求為主,並確保食品供應鏈內各個步驟的所有相關食品安全被確認與適切管制,此意謂著食品供應鏈裡上下游兩者間組織的溝通,在此之下擇一系統作為基礎建置,進而擴充其他系統之整合性。
舉例來說,某食品業者以ISO 22000先規劃進行建置一套整合供應鏈上下游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從『原料供應商、加工製程、經銷商販售』等完整流程管理架構,並特別注重製造過程中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逐一建置該產業GMP相關四大標準書,最後該產品以國產農林水畜產品為主原料,具本土風味特色,合乎CNS國家標準,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標示誠實明確符合CAS標章規定,因此能順利通過三項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驗認證。
消費者越來越希望食品產業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製造商能夠鑑別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與許多影響食品安全的條件,但爲數衆多的各國食品安全管理標準造成了混亂,因此如何積極投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整合發展,應是食品產業最關注的大事,希望國內食品產業界大家同心協力建立維護台灣食品優良品質形象,建立國產食品在國人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保障國人飲食衛生與安全,使國人愛用國產食品,進而提升其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