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統計,台灣的建築產業耗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24.3%,接近四分之一;而建造鋼筋混凝土(RC)建築過程的耗能量,是鋼骨(SC)建築的1.2倍,因為耗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是鋼骨建築的1.4倍,可見RC建築對地球環保有很大的殺傷力。不僅如此,RC建築所需的大量河砂,多半破壞了河川的生態,將來把建物拆除解體時,廢棄的土石、磚塊又不被回收利用,實為環境之痛。要如何做才是對地球友善呢?
同樣是地狹人稠的日本,對於都會區建築廢棄物的減量與回收利用非常重視,日本政府訂出營建廢棄物回收利用率目標,從1995年的58%再利用率,大幅提升至2000年的80%。200年3月建設省提出新法案,要求樓地板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的拆除或新建工程,業主及包商應回收木材、水泥與瀝青等廢棄物,並於施工前7天向主管單位提報工程內容、預估廢棄物數量和回收計畫,未遵守回收義務的業主及包商都會處以罰款,規定嚴格。
有鑑於此,我國也積極推動再生綠建材,除了有效使用再生材料外,尚有兩項基本要求,其一是必須確保建材之基本材料性能;其二是不得因為使用再生材料而造成二次污染或對人體健康有不良之影響。也就是說,再生綠建材應在兼顧性能、健康、生態等基本要求,以及在維持建材所需基本功能為前提下,提高使用回收材料之比率。再生綠建材產品除了符合其產品類別規定之回收材料外,應避免回收材料生產製程中過度添加如膠合劑或塗裝材料等化合物質。
「再生綠建材」係指「利用回收材料,經過再製程序,所製造之建材產品,並符合廢棄物減量(Reduce)、再利用(Reuse)及再循環(Recycle)等3R原則製成之建材。」
目前再生綠建材區分為三類:
一、木質再生綠建材
建築物內部裝潢、地板、天花板、踢腳板、隔間板、門及各種木質傢俱等,以使用廢棄木材或製程木質邊料為主要製造材料。
二、石質再生綠建材
建築物外牆、隔間牆、地磚、面磚、地板、屋頂材等,以使用廢棄混凝土材料、各種無害性之無機廢料如廢陶瓷、廢玻璃、石質下腳料等原料,所生產製造之石質建材。此外回收混凝土磚石塊、廢玻璃、陶瓷廢料等,經適當篩分亦可製成建築用骨材粒料。
三、混合材質再生綠建材
利用各種產業或民生一般性廢棄物,如廢塑橡膠、廢玻璃、無機污泥等,經適當之調製,掺配木質、石質等營建廢棄物中,以製造特定功能之建材或促進建材機能者,如纖維水泥板、再生橡膠地磚、輕質粒料、透水磚、輕質隔間磚、木材塑膠再生複合材等。
再生綠建材產品之品質性能應符合我國相關之國家標準,安全性亦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所以必須進行相關性能試驗,以確保再生綠建材之功能性。
再生綠建材評定要項
高雄有名鋼鐵廠中國鋼鐵(股)公司煉鋼過程產出之副產物爐石為最大宗,經由轉爐冶煉產生鋼液及轉爐石等副產品,其中轉爐石年產量約120萬公噸,轉爐石冷卻後經由中聯資源公司適當加工後稱為「轉爐石級配料」,為國家認證的環保標章產品。可應用於施工便道、整地工程材料、土壤改良、填海造陸、圍堰工程填料、衛生掩埋場、覆土材料等用途。美國、日本及歐盟等先進國家都廣泛使用的資源與產品。轉爐石為具有環保標章及綠建材標章等認證的綠色資源產品。不含戴奧辛、重金屬溶出濃度均遠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也因此日本將轉爐石用在稻田、菜園等農地上。因具耐磨、高硬度及高抗滑之特性,其粒料特性非常適合應用於舖面工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更以轉爐石與瀝青混凝土鋪面的「南星路」榮獲第16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優等獎。
除了再生綠建材使用,不可忽略舊有建築物的再利用,目前台灣的100棟建築物當中,有97棟是舊有建築,除了部分建築物受節能法規約束之外,絕大多數的舊建築物仍存有構造隔熱或遮陽設計不佳、空調主機效率差導致耗電量高、綠化設計品質不良,以及嚴重浪費水資源等問題。如果為數眾多的舊有建築也能跟上綠建築腳步,對節約能源、水資源、改善環境舒適度與地球環保等方面,都有積極正面的意義與貢獻。
「舊建築物再利用」是另外一種可達成CO2減量的行為,因為它可節省大量結構軀體建材,對CO2與廢棄物之減量效益十分顯著。舊建築物再利用之環保貢獻乃在於珍惜其結構軀體,一般低層建築物建築軀體(結構體與內外牆結構)之花費,約占總建築費用五至六成,高層建築軀體所占比例更高。在台灣,經濟快速上昇,使新建建築物大幅成長,但未來舊建築市場將隨之興起,目前每年新建築面積約只占總體建築的3%,而未來舊建築維修、更新、增改建的營建市場的則可達97%,由此可見,舊建築市場的「綠色營建」顯然不容忽視。
此外,並非任何種舊建築物均適於舊建築物再利用,當其結構體的安全性受到威脅時,其再利用之價值將大打折扣。再加上舊建築物的拆除更新工程單價是一般新建工程的數倍,使得舊建築物再利用工程常常比新建建築工程更貴。對於亞洲目前大部分粗製濫造的建築市場而言,在新完工的建築物就瑕疵頻傳、抓漏工程不斷、補強工程不停、建築壽命偏低,缺乏真正舊建築物再利用的條件。因此一般泛泛建築物的舊建築物再利用,在執行前應謹慎評估,否則未蒙其利卻先受其害。
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減少建築產業耗能與二氧化碳汙染最有效的對策,就是促進建材的循環再利用,如此就不必一再向大自然攫取資源,殘害下一代的生活環境。在碳權交易逐漸發展落實之後,要在國際上流通的產品都將要納入廢棄物處理的環境成本,可回收重複利用的產品、才會有更長的生命周期。企業越早把健康、低碳、節能的概念導入經營,才更有機會掌握綠能商機。地球資源得以循環延續,讓下一代子孫得以永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_綠建材標章。
2.綠色魔法學校_舊建築再利用的挑戰。
3.中聯資源—認識轉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