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 Standards說明與GRI G4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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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一篇企業社會責任與GRI永續性報告指南,已說明何謂企業社會責任與GRI改版後之差異。全球永續性標準委員會(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 GSSB)於2016年10月GRI公布了更新版本的永續報告架構,已於2018年7月1日起生效,並取代目前的G4指南,成為全世界CSR報告的新標準,也鼓勵企業提早採用。

  GRI主要為提倡的永續性報導,經由企業公開報導邁向永續發展目標之經濟、環境及與社會負面衝擊或正面貢獻的實務做法;也是企業和利害關係人創造共同的語言,藉此溝通和瞭解企業的經濟、環境與社會衝擊。

  更新版本GRI準則命名為「GRI Standards」,依據G4架構調整,格式上有所改善,容易且透明的揭露環境、社會與經濟等呈現資訊,同時也讓報告書的內容能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接軌。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聯合國於2014年9月17日公布訊息,於第68屆大會同年9月10日採納「永續發展目標(SDGs)」決議,作為後續制定「聯合國後2015年發展議程」之用,其永續發展目標包含17項目標(Goals)及 169項細項目標(Targets),如下圖所示。

永續發展目標圖

(資料來源:CSRone 永續報告平台)

  全球永續性標準委員會(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 GSSB)的副主席在公開發表表示 ,更新版的架構是GRI與公家機構及民間企業合作的成果,希望企業能有效了解自行企業的永續發展目標及如何向外溝通。

  更新版的GRI Standards分類方式有別於以往,不是採「報告原則與標準揭露」與「實施手冊」,而是改以揭露項目的方式分類,如:「GRI 101基礎原則與報告程序」、「GRI 102一般揭露」、「GRI 103永續議題管理揭露」,以及「GRI 200經濟議題揭露」、「GRI 300環境議題揭露」與「GRI 400社會議題揭露」,如下圖所示。

GRI準則綜覽圖

(資料來源:GRI Standards)

  其GRI 101、GRI 102 、GRI 103 以及GRI 200~GRI400說明如下:

  1.GRI 101(基礎):是作為基本說明書,也是GRI準則的起點。

   (1)從定義報告書內容和品質的報導原則出發。

   (2)使用GRI準則進行永續性報告。

   (3) 製作與GRI準則使用的宣告。

  2.GRI 102(一般揭露):是報告攸關企業資訊及其永續性報導的實務。

   (1)組織概況。

   (2)策略。

   (3)倫理與誠信。

   (4)治理。

   (5)利害關係人溝通實務。

   (6)報導實務。

  3.GRI 103(管理方針):包括管理方針揭露與特定主題揭露

   (1)報導管理方針的一般要求

   (2)解釋重大主題及其邊界

   (3)管理方針及其要素

   (4)管理方針的評估

  4.特定主題準則(經濟、環境及社會主題)

   (1)GRI 200(經濟系列)為不同利害關係人之間的資本流動及組織對整體社會主要的經濟衝擊。

   (2)GRI 300(環境系列)為永續性的環境面關注於組織內土地、空氣、能源和生態系統的環境衝擊。

   (3)GRI 400(社會系列)為永續性的社會面關注於組織內結社自由、團體協商的社會衝擊。

  GRI Standards與G4差異幅度不大,主要在於呈現方式不一樣,針對差異說明如下:

  1.各項標準之間的差異:

   (1)GRI G4與GRI標準核心與全面選項中,各項指標並不全然相同

   (2)GRI G4僅能就報告書宣告是採取「核心」或是「全面」,而GRI標準則更富有彈性

   (3)GRI標準針對資訊揭露訂定了十項揭露原則,使得內容更加嚴謹

   (4)撰寫報告書時,揭露須遵循揭露的要求

   (5)GRI標準鼓勵企業揭露各項議題的管理方針

   (6)利用六大原則評估每一項呈現資訊的適當整合層級

  2.編排改變,突顯要點:

   G4中,每個指標分為指標的條文以及指引,指引之下又分為攸關性、彙編要領、定義、資料來源與參考文獻,現今更新版本中,各項揭露項目則是分為要求、建議與指引三大項,此改變讓企業更容易且知道應揭露的內容與方法。

  3.詞彙的改變:

   (1)考量面(aspects)改變為議題(topics)

   (2)一般標準揭露(general standard disclosure)改變為一般揭露(general disclosures)

   (3)特定標準揭露(specific standard disclosures)予以取消

   (4)指標(indicator)改變為揭露(disclosure)

   (5)DMA改變為管理方針(management approach)

   (6)組織(organization)改變為報告組織(reporting organization)

  本次GRI Standards的改版,主要是在經濟、環境與社會面的揭露項目變動差異不同,以整併指標進而減少指標項目,雖減少指標項目,其主要為原則的要求改變,以更明確的管理方計揭露指標項目。過往台灣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對於重大性議題與企業永續發展間的關聯性較少著墨,在此次改版中將其議題關聯性加強揭露於GRI03中。此外,改版後的GRI Standards不再要求重大性分析的指標,而是強化利害關係人所期待之揭露指標,以及企業必須清楚說明報告的原則與其企業編撰報告書內容。

  因此,不再只是以表面上的要求揭露指標,而是必須更深入的了解每一項重大議題對於企業的永續發展意義,這可能是GRI Standards 改變中相較變異不大的部份。

  GRI Standards的推動將依據新興議題進行更彈性的進行修正。未來引用GRI 各項標準時應密切關注各項標準的變動,才能掌握企業永續發展的趨勢。

  結合上述企業如果有效的「管理框架」觀念,就會很容易將應有的「良善作為」當成已善盡到「社會責任」(如員工福利、社會公益),但並非如此,而是要以關懷社會和永續作為企業長遠的目標。同時CSR也作為提供非財務資訊的揭露與溝通重要的資訊,如再加上透過自我評價或是利用問卷方式調查,就可快速瞭解企業最主要利害關係人之需求,這也是CSR策略訂定的成敗關鍵。

  當企業CSR策略缺乏良好管理、深思熟慮與執行時,利害關係人反而會聚焦在企業的道德議題。同時當企業與利害關係人議合時,若設定的目標過高,也會導致部分偶發事件無法符合利害關係人的期望,導致公司被視為失敗。

  所以除經營理念、管理方針等經營面的揭露外,應著重在於揭露與實踐道德、勞工權益、消費者教育、兩性平等、利害關係人參與及多樣性和社會融合等項目。因為這些因素的組成,可以讓消費社會大眾快速辨別一間企業是否真的有達到「企業社會責任」。

  目前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已開發一套免費數位工具「Digital Reporting Tool」,強調簡易使用且更能快速協助CSR專業人員,從不同部門蒐集到的資料,彙整符合GRI準則(GRI Standards)的報告書。希望能透過這套工具Digital Reporting的數位化資訊達成即時性的更新、溝通、監測、管理、比對、分析等效,尤其國際投資人對於企業之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等層面的資訊,更重視長期分析與解讀。

 

資料來源:

GRI標準與GRI G4不同之處

GRI推出全新標準 預於2018年7月1日全面取代G4

GRI Standards中文版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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