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經濟時代下的智財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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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IPR),係指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而能產生財產上之價值者,並由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其保護客體並無一定之有形物體,是純屬法律上的抽象存在概念,有別於傳統認知中有固定形體的「有體財產權」 (章忠信,2000)。1967年「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所定義的智慧財產權,包括:1.文學、藝術及科學之著作。2.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3.人類之任何發明。4.科學上之發現。5.產業上之新型及新式樣。6.製造標章、商業標章及服務標章,以及商業名稱與營業標記。7.不公平競爭之防止。8.其他在產業、科學、文學及藝術領域中,由精神活動所產生之權利。為保障前述創作或發明人的權利,鼓勵創作發明人願意完成花更多的心血與努力製造發明物品,世界各國陸續完整相關法律制度的訂立,以台灣為例<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營業秘密法>與<公平交易法>…等七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專法相繼公布實施。

  在前述七部智慧財產權專法中,其中以1928年的<著作權法>、1930年的<商標法>以及2003年所制定的<專利法>這三法在近年來最廣受重視與討論。知識經濟與創新時代的來臨,促成專利和商標等無形財產權成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故近年來有關商標權與專利權的註冊數量逐年成長。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布107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報告顯示,107年第4季三種專利(包含發明、新型、設計)申請總量19,800件,較106年第4季增加2%。商標註冊申請件數21,600件,亦較106年第4季增加2%。據美國熱門商業雜誌《財星》雜誌的報導資料顯示,從1990年代末期開始,世界前一百大企業在專利、著作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價值占企業總值的四分之三(萊錫,2004)。與此同時,由智財權所衍生巨大經濟利益的訴訟案件量也迅速成長。據智慧財產法院(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rt,簡稱IPC)所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智慧財產訴訟案件數自智慧財產法院成立以來皆呈現正向成長的趨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共有四項選考科目(分別為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以及海商法與海洋法),依105年至107年中華民國考選部統計報告資料顯示,每年律師考試選考智慧財產法考生約占總應考生中的四成,排列應考選科四科之首。

  隨著知識技術不斷的進步與發展,對於無形財產保護的權利與法律制定日益受到世界各國重視。以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為例,據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官方統計資料顯示1993年中國全年只申請1項專利,然而到了2018年中國的專利申請則達到 53,345 項(Unwire Pro,2019)。在中國2019年最新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中國官方明確指出粵港、澳及珠海三角區域未來發展方向,中國政府將依託粵港、澳及珠海三角區域智慧財產權合作機制,全面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議題。放眼國際智財權儼然已成為企業經營的關鍵命脈,為搶占市場先機,企業無不積極透過專利與商標的申請在智財權上做策略布局與應用。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表示,全世界申請最多專利的公司是來自中國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HUAWEI),其向WIPO所申請的專利數高達5,405 項。其次分別才是日本的三菱電機株式會社申請2,812 項和美國的英特爾股份有限公司申請2,499 項專利(楊家鑫,2019)。近來備受國際大眾關注的中美貿易大戰,其討論的焦點更是離不開智慧財產權的議題。綜觀國際趨勢可明顯發現,當前世界最具發言權的中美兩國,都對智財權議題都十分重視。美國商務部部長羅斯(Wilbur Ross)高喊「智財權才是美國的未來」。

  放眼國際都十分重視智財權的議題,台灣當然也不可落於人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洪淑敏指出,專利權不只是企業競爭的武器,甚至是國家之間的談判籌碼,台灣不可不重視(許淑珮,2018)。台灣天然資源蘊藏匱乏,蘊含能源稀少,有形商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上一直遭受許多嚴峻挑戰。故為使國內產業與國際接軌更具國際競爭力,自2008年起經濟部工業局委由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開始執行「推動企業建置智慧財產管理制度計畫」,建立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TIPS)。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是一套全面考量智慧管理要點之系統化管理制度,其適用於各種產業與各種規模的企業與機構,此一制度可協助企業迅速建置完善且符合所需的智慧財產經營管理制度,藉由標準化的要求與導入步驟,縮短中小企業、傳統產業、新興產業之智慧財產管理學習曲線,使國內企業建立完整的智慧財產取得、保護、維護、與運用制度(經濟部工業局,2019)。TIPS的導入企業可以防患於未然避免企業利益遭受侵害,更可在需要時主動出擊以授權取得權利金等方式增加獲利。2016年起經濟部工業局更建立智財管理經營分級標準,針對不同智慧財產能量、不同制度需求之企業提供適性資源,以拓展分級分類之智財管理認知與制度建置。截至目前已有全家便利商店、佳格食品、中美矽晶、台灣永光化學工業...等超過百家的知名企業申請導入TIPS並通過驗證,所生效益包含降低技術與人才的外風險、專利取得數量顯著增加。

圖1 TIPS導入目的與效益,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

  美國商會國際智慧財產權中心(CIPC)於2019年所公布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International IP Index)報告第7版中,台灣以獲得總分28.05的成績在全球50個經濟體中排名第20,本次成績在亞洲國家中排名第4,僅次於前三名的日本、新加坡與南韓(江今葉,2019)。智慧財產權是當前全球化趨勢下專利大戰的致勝法寶,由前述國際排名可發現台灣在智財權上的發展上具有相當優勢,故台灣企業若從根本建立智慧財產管理規範,掌握當前在智財權上的既有優勢並將其發揚光大,可預期的智慧財產權將帶領台灣產業成功轉型,開啟台灣產業發展的新里程碑。

 

資料來源:

章忠信(民國89年02月18日)。智慧財產權基本概念

萊錫(民國93年12月)。 管好你的智慧財!遠見雜誌。  

Unwire Pro(民國108年03月21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2018 年逾半專利申請來自亞洲。

楊家鑫(民國108年03月19日)。世界智財權組織:華為去年專利申請數全球第一。

許淑珮(總編輯)。(民107)。掌握智財優勢小蝦米也能戰勝大鯨魚(專題)。工業技術與資訊,329,48-51。

經濟部工業局(民國108)。TIPS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常見問題。

經濟部工業局(民國106)。2017年TIPS廣宣手冊。

江今葉(民國108年02月08日)。台灣國際智慧產權指數排名20專利保護表現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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