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官學合作新模式:荷蘭「研發中心」模式與科技部AIR Center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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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各國政府在研擬科研與國家發展政策時日漸趨於訂定更具經濟、社會和環境兼容並蓄的發展方針,及鼓勵企業單位與學研機構,借由產學合作的模式,活化科研成果,以提升整體產業成長與創新。

  從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的2018年調查報告來看,自2014-2018前十名國家的排名,各國的排名在不同年度的表現皆有些微浮動與變化,唯獨荷蘭的排名波動較劇,如下圖所示:


圖1: 2014-2018前十創新指數國家排名變化

  自2016年開始,荷蘭的排名一路從第9名,以飛快的速度攀升,並於2018年奪得亞軍的位置,贏過創新穩定度高的瑞典。探究荷蘭成功的因素,我們可從GII的年度評比中看出端倪,眾多項目最引人注目的是荷蘭的「市場成熟度」以及「知識和技術產出」的專利收入世界居冠。

企業攜手高教推動產業創新

  相似於我國科研發展的策略,荷蘭同樣也是以基礎科學為基石作為發展研發創新與科技人才培育,然而創新投入不僅有賴於政府機關長期多面向的投入,也需有企業對於科研創新的投入。從Rathenau Institute綜整荷蘭中央統計局(Centraal Bureau voor de Statistiek, CBS)所公佈的資料顯示,荷蘭公私部門投入研發創新總額總計高達147億歐元,對於研發經費的分配與投入,企業與政府部門的預算投入研發的經費,如下圖所示:

表1:2017年荷蘭研發經費投入結構

  從上表的經費分配結構來看,不難看出研發經費的投入以企業最高,而政府部門次之,可見企業在荷蘭的國家研發創新投資中的重要性,特別是企業與荷蘭高教院校進行的合作透過全球競爭力報告(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GCR)的數據顯示,荷蘭企業的投入除2011-2013間呈現下滑外,從2007到2017為期十年的企業投資大致上是呈現逐漸攀升的趨勢:


圖2:企業投入產學合作比

  以我國目前產業政策的推動而言,政府當前核心重點主要為「5+2產業創新計畫」及 「產業創新旗艦計畫」,且在發展各項重點產業與科研創新時,也特別強調深耕在地。荷蘭與我國相似,依循歐盟第八期的科研發展架構Horizon 2020的三大支柱,在2014年公布2025年未來科學發展願景書,強調除持續發展基礎科學研究之外,也特別強調科研發展應強化對社會的貢獻與影響。

  因此,荷蘭政府在推動各項重點產業(Top Sectors)的政策時,特別以加值計畫(Valorisation Programme)做為強化科技與社會的聯結,同時作為促進概念性的基礎研究與產業人才的培育。

以「研究中心」模式推動產官學合作

  加值計畫主要由荷蘭經濟部及教育、文化及科技部推動,以研究中心的形式,鏈結企業資源,透過與大學結盟的方式共享知識經濟、創新研發與產業人才培育,其中最具典型的標竿為荷蘭萊恩大學的永續能源中心(The Sustainable Electrical Energy Centre of Expertise, SEECE)。

  設立於荷蘭萊恩大學的永續能源中心為萊恩大學配合政府發展國家重點研究,設立的產官學合作單位,因此中心營運不僅有中央政府經費支持外,也有來自共計40個外部單位(含地方政府及企業)的資金挹注。

  SEECE的設置雖然是配合國家重點研究,開發永續能源的基礎研究,但也同時借重萊恩大學在應用科學的特色性研究,借由企業資源的導入(資金及人力),共同開發技術及活化既有研發成果及專利。除技術開發與應用外,SEECE也特別強調產業人才的培育。

  合作企業得以透過資助SEECE研究計畫,與萊恩大學的學生簽訂工作契約或實習契約,以做為產業訓儲,培訓企業未來員工退休的替補人力或新進員工的招聘。於此同時,企業也可以透過合作研究的方式,如派員參與研究或透過SEECE開設與規劃課程,使員工得以精進技能與在職進修,以提升整體產業人才的競爭力。

科技部推動「產學研發中心」計畫

  以產業技術開發為主軸,搭配人力資本的經營模式,荷蘭加值計畫的產學合作模式正好呼應我國科技部在2019年新推動的產學研發中心計畫(Academia-Industry Research Center, AIR Center)。不同以往各項產學合作計畫,AIR Center以研究中心方式推動,透過科技部的補助及企業的資金挹注,由學研機構依據自身的優勢及發展重點,與企業共設產學研發中心。

  藉由中心科研團隊的基礎探勘及概念驗證做為先導研究,協助企業發展具國際競爭性之技術,待技術及研發成果成熟時,再交由企業將成果落實至產業,以提高整體產業及經濟效益。同荷蘭加值計畫的案例,AIR Center在推動尖端創新技術的研發同時,也積極培育我國科研及產業人才。藉由學研機構及企業共同建立人才培育模式,企業未來可選派人才,以共同參與研究的模式,使員工在研發成果試驗及開發的階段,與中心的科研團隊相互切磋,增進專業技能並建立穩固的合作關係。

  針對在學碩博士生,企業可藉由產業訓儲的模式,額外提供獎金,並搭配科技部「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培育未來人才,並於畢業後延攬至企業,如下圖所示:


圖3: 產學研發中心計畫規劃內容

  企業未來有意攜手學研機構申請AIR Center計畫者,相關辦法及資訊可點閱科技部網站瀏覽。

 

【參考資料】

  •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 NWO
  • Rathenau Instituut
  • 科技部
更多資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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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力中心提供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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