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重點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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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年全球氣候變遷對環境造成之影響加劇,氣候及環境議題受到全世界關注,甫於2022年11月20日落幕的COP 27 (聯合國氣候變遷第27次締約方大會),各締約國代表於會議中達成之協議以及會議結論,也備受人們矚目,在介紹本屆COP 27達成的協議之前,首先先介紹COP27是什麼。

COP27是什麼?

  COP27為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的簡稱,COP為Conference of Parties的縮寫,也就是締約方會議,所謂的締約方指的是有簽署UNFCCC的國家,UNFCC為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的縮寫,指的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其成立背景是由聯合國大會設立之「政府間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談判委員會」。

  歷經多次會議討論後,於1992年5月9日通過,並於1994年3月21日生效,目前有198個締約方(包含198國及1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Organization)),其目標為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水準。

  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COP)即為締約方每年度共同研議如何應對氣候變遷的大會,COP每年由不同的締約方主辦,第一屆締約方會議(COP 1)於1995年在德國柏林舉行;另外在COP27以前,幾次較著名的決議包含:

  • 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

1997年於日本京都舉行的第3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COP 3)時通過「京都議定書」,針對包括二氧化碳在內之氟氯碳化物等六種溫室氣體,定出具體減量目標,包含在第一承諾期間(2008-2012)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與1990年水準相比平均再減少5.2%,並由締約方國家(包含經濟開發暨合作組織(OECD)國家、歐洲聯盟、美國、日本和俄羅斯與東歐等諸國)訂定具體減量目標,包含歐盟減少8%、美國7%、日本6%等。

  • 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2015年在法國巴黎召開的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COP 21)中通過「巴黎協定」,內容包含:各締約方協議未來將一起控制地球氣溫上升幅度,努力將全球升溫幅度與工業化前的水平相比控制於攝氏2度內,並追求減至攝氏1.5度內的目標。

此外,簽署「巴黎協定」的締約國並需提出各國的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並以每五年為一週期提交NDCs,以落實於限制全球氣溫升高幅度介於 攝氏1.5度至2度間之目標(目前升溫已逾攝氏1.1度;再者,已開發國家需提供綠色氣候融資,協助開發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碳排,以及應對氣候變遷所帶來之後果。

  • 格拉斯哥氣候公約(Glasgow Climate Pact)

因COVID-19疫情,延遲一年舉辦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OP 26),2021年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辦,經過長達15天的談判,各締約方代表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定」。

內容包括:全球氣溫升高幅度應低於攝氏1.5度,並協議將原本五年檢視一次之國家自定貢獻(NDCs)改為逐年檢視;逐步減少(phase down) 燃煤發電,是歷屆會議以來首次提及化石燃料議題的氣候協議;敦促已開發國家持續提供資金,協助發展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問題;敲定「碳市場」規則,各國可在全球市場上交易碳排放額度,為減碳創造金錢誘因;甲烷減排,約100個國家承諾到2030年將甲烷排放量在2020年的基礎上減少30%,有助於改善氣候暖化。

COP 27的會議重點有哪些?

  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COP 27)的主辦國為埃及,於埃及夏姆錫克(Sharm El Sheikh)舉行,會議口號是「一起實踐」(Together for Implementation),旨在督促各國政府與企業如何實踐「COP 26」及「巴黎協定」所承諾的目標,被稱為是「African COP (非洲COP)」。

  COP 27歷經14天密集的討論,終於在2022年11月20日埃及時間凌晨4點落幕,近200國代表參加,共同在會議上討論如何因應人為造成之氣候變遷問題,會議超時三十幾小時,是史上第二長的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本次COP 27值得關注的重點說明如下:

  • 設立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基金

氣候「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是指因極端氣候引發的衝擊造成的損失與損害,例如颶風、乾旱、熱浪、海平面上升等極端氣候事件都可能導致損失與損害,為氣候損失與損害設立專款基金,為首度納入COP議程之議題,經歷數十小時的超時談判,最終達成歷史性協議成立損失與損害基金(Loss and Damage Fund)。

協助面臨人為氣候變遷災害首當其衝的開發中國家,像是巴基斯坦面臨數百年來最嚴重的洪災及非洲面臨40年來最長的乾旱等等,這些開發中國家僅僅排放一小部分的溫室氣體,卻因為工業化國家造成的大量碳排,受到氣候變遷產生的嚴重災害所苦。

「損失與損害基金」將為這些開發中國家重建所需的資金提供援助,雖然過去工業化國家也提供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或人道援助等方式協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災害,但卻不足以應付開發中國家面臨氣候衝擊實際損失與損害的金額,經過30多年的努力爭取,終於在COP 27獲得對「氣候正義(Climate Justice)」的回應。

雖然損失與損害基金的形式、資金來源及流向等細節尚未確認,但已決議由24個國家(包含10個工業國家及13個發展中國家)成立過渡委員會(Transitional Committee),討論基金如何管理、籌措、支付等相關細節;過渡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將於今年3月舉行,並於本年度的COP 28上提出對基金安排及運作的建議。

  • 各國對減少化石燃料的行動仍不足

儘管各國代表決議成立氣候損失與損害基金為COP 27一重大突破,但在停止使用化石燃料之議題上卻未有新一步進展,根據全球碳計畫(Global Carbon Project)團隊發布的2022全球碳預算(Global Carbon Budget 2022)報告顯示,2022年全球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約為406億噸二氧化碳,未有減少跡象,預估有50%的機會在9年內造成全球暖化幅度超過攝氏1.5度。

而其中使用化石燃料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達366億噸二氧化碳,占全球二氧化碳總排放的89%,意謂若各國未做出其他努力,「巴黎協定」控制全球暖化幅度於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將提前失敗。

雖然本屆會議中印度提議將COP 26「逐步減少燃煤發電」的承諾擴大到「逐步減少所有化石燃料」(意即除燃煤外,逐步減少包含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此項提議也受到歐盟、英國及美國支持,但會議的最終決議僅協議各締約國「逐步淘汰無效率化石燃料補貼」,並無包含逐步減少或淘汰化石燃料等相關內容,代表本屆會議各締約國未做出比COP 26更有力的承諾,也讓許多人感到失望。

  • 減碳及控制升溫攝氏1.5度目標未有新的進展

COP 26決議將全球氣溫升高幅度控制在攝氏1.5度內為首要目標,並協議將原本五年檢視一次之國家自定貢獻(NDCs)改為逐年檢視,COP 27會議重點討論項目之一就是檢視各締約國的NDCs。NDCs總目標是在2030年前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減少45%及2050年前實現淨零排放,如前文所述,本屆會議卻僅僅重申維持全球暖化幅度在攝氏1.5度的範圍內。

根據UNFCCC在2022年10月26日發表的2022國家自定貢獻綜合報告 (2022 NDC Synthesis Report),在COP 26之後近2百個締約國僅提交24份更新的NDCs,且依據最新的NDCs,到本世紀末全球暖化將達到攝氏2.5度。

參考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 IPCC)發布的第六次評估報告(Sixth Assessment Report, AR6),要將升溫目標維持在攝氏1.5度,在2030年前必須至少減少43%的溫室氣體碳排,才有機會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內的目標。

  • 全球甲烷承諾增加約50國簽署

甲烷是全球第二大溫室效應來源其對全球暖化的效應是二氧化碳的數十倍,超過六成以上來源為包含畜牧業、農業及化石燃料產業等人類活動,若要減緩溫室效應、邁向淨零碳排,減少甲烷排放也是非常重要的行動之一。

2021年舉辦的COP 26,由美國與歐盟等國聯手發起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倡議,並有超過100個國家簽署全球甲烷承諾,此占全球甲烷總排放量之40%,同意採取自願行動共同努力減緩氣候危機。

經過一年,在「全球甲烷承諾」的倡議下,已有95%的國家將減少甲烷排放納入其國家減碳計畫,並於COP 27中提高堆動力道,本屆會議增加約50個家已經制定或正在制定國家甲烷行動計畫,共同承諾減少甲烷排放,目標在2030年前減少30%的甲烷排放量(與2020年相比),並在2050年達到減少升溫攝氏0.2度。 (註:中國及印度兩大甲烷排放國未加入全球甲烷承諾)

  • 減少森林砍伐

巴西新上任的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在COP 27大會上承諾應對氣候變遷問題將會是巴西新政府的首要任務,除將大力打擊違法森林砍伐,承諾將重新推出亞馬遜雨林計畫(The Action Pla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eforestation in the Legal Amazon,PPCDAm),並致力實現在2030年零砍伐的目標。

巴西總統魯拉也爭取2025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會議(COP 30)在巴西召開。巴西、印尼、剛果等世界三大雨林國家也共同簽署一項聯合聲明,結盟承諾共同保護森林生態系統。

此外,COP 27也正式啟動森林與氣候領袖夥伴關係(Forests and Climate Leaders’ Partnership, FCLP) ,旨在追蹤超過140個國家於COP 26上提出遏止森林和土地流失之承諾。目前全球GDP已有超過 60%以上及全球森林面積33%的27個國家加入FCLP,將調動資金以落實行動,保護原始森林而努力。

COP 27會議重點,除了上述幾點較為人關注之成果,其他幾個值得關注的亮點包含:

  1. 一度因政治議題中斷的美國及中國氣候談判,中斷三個月後重啟談判。
  1. 聯合國將斥資31億美元(約992億新台幣),在未來5年打造「全球預警系統」,提供極端氣候災害事件的提早預警。
  1. 聯合國反漂綠高級專家小組(United Nations’ High Level Expert Group, HLEG)發布了第一份反漂綠報告(Integrity Matters),列出十項對淨零排放(Net Zero)的具體建議,為漂綠畫出紅線。
  1. 在COP26由25家知名企業組成的的先行者聯盟(First Movers Coalition, FMC),會員數在也成長到65家企業,包含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波音(Boeing)、微軟(Microsoft)、富豪集團(Volvo Group)、聯邦快遞(FedEx)、百事公司(Pepsi)、福特汽車 (Ford)等知名跨國企業,企圖透過綠色採購帶動供應鏈轉型,創造全球低碳市場
  1. 2022年烏俄戰爭不僅激發能源問題,也造成全球糧食危機,許多非洲國家陷入飢荒,使各國政府開始重視糧食議題,關注如何以創新技術,或更適應氣候變遷的農業生態體系來滿足人類的糧食需求,也讓COP 27首次舉辦以糧食和農業為主題的展館。

  COP 27,被稱為非洲COP,雖然未有太多重要決議,但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已是全世界都在關注的議題,在台灣的我們也應隨時注意氣候問題,尤其台灣是出口導向的國家,許多台灣廠商屬於國際品牌全球供應鏈的一環,近幾年這些國際品牌都將ESG作為企業永續發展方針,要求供應商使用綠電,加上歐盟預計今年10月開始逐步實施碳邊境稅(Carbon Border AdjustmentMechanism, CBAM),台灣若要接軌國際,在維護環境、降低碳排的努力上必須不落人後。

  除了企業可透過提高再生能源使用率、生產節能、推廣減碳運動等方式響應淨零碳排,一般民眾也可在日常生活中將減碳付諸行動,例如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及購物袋等減塑方式、多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改用LDE燈及節能家電等、並多關心環保議題,增加對氣候變遷之認知。簡言之,在國際邁向淨零的潮流下,不管是企業或個人都應要加快腳步跟上淨零轉型潮流,才能應對挑戰、抓住機會。

 

【參考資料】

  • 2022 NDC Synthesis Report,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under the Paris Agreement. Synthesis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
  • UNFCC,"We’re running out of time but not out of options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 Global Carbon Project網站。
  • Global Methane Pledge網站。
  • Greenpeace綠色和平網站。
  •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全球碳預算」總報告重點資訊中文版。
  • 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
  • 環境資訊中心網站。
  • CSR@天下網站。
  • ESG 永續台灣網站。
    ESG遠見網站。
  • CSRone 永續智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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