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地區汽車車燈廠商製造型態差異
台灣地區汽車車燈廠商依客戶需求與製造型態的差異可區分為以下5大類型市場服務:
- OEM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 ):原廠委託代工組裝。
- ODM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s ):原廠委託設計製造。
- OBM (Own Branding & Manufacturing):建立自有品牌、直接經營市場。
- AM ( After Market ):售後服務市場。
- OES (Original Equipment Suppliers):原廠委託售後提供
(註:售後維修時以原廠正品進行修護之廠商,或授權代理/經銷原廠製造產品的廠商。)
綜合以上五大類,其中以生產自由品牌的售後服務市場(AM)件廠和代工原廠件的(OES)原廠委託售後服務件為最多,以下將以此二通路來加以說明。
- AM 售後服務體系之銷售通路
汽車車燈產業的主要門檻就是品質認證要求,在美規有SAE認證、歐規有ECE認證、中國大陸有3C認證等,要在這些區域銷售車燈,首先就要先取得其相關認證才能進行銷售。但如果模具認證數不多時,無法滿足客戶需求,將造成訂單不確定性提高。
另一方面由於模治具的成本龐大,大量投入時間與金錢不容易,也因為對品質的高要求性,漸漸形成了車燈產業的入門門檻,使得一般產業不易跨足。在台灣的車燈廠商也因其認證過程繁瑣,而慢慢產生其產業獨特性,AM產品所能符合的認證種類越多,其銷售市場也就更多元化。
由於AM件模治具是由製造廠商自行開發,在模具和原料成本的控管上較易,另一方面是銷售通路上的優勢,因為AM銷售方式無須經由原廠和中間通路商的利益削減,在產品獲利上高約30~40%,但也要注意到一點,因AM零售通路是自行開發,不像原廠零件通路市場穩定,且需求量相對有不穩定的疑慮。
圖一 AM體系銷售通路
- OES原廠委託售後提供體系之銷售通路
近年來由於原物料高漲,造成歐美汽車大廠成本大增,紛紛改變經營策略,選擇到亞洲國家尋找代工廠,而台灣在AM市場發展成熟的廠商因而獲得許多原廠OES的合作訂單。
OES模治具是由原廠授權開發移轉,在各項品質和生產條件要求嚴格之下,一般承接製造的台灣廠商在獲利上約只有10~20%空間,但出貨量穩定且具品牌效益,有利製造廠商在生產技術和品質管理系統上的提昇。
圖二 OES體系銷售通路
二、CAPA認證機構介紹
在車燈件美規品質認證制度中以CAPA(Certified Automotive Parts Associaton)認證較受到美國前五大保險產業公司所接受,因其驗證制度針對AM產品設立了嚴謹的品質標準,AM產品須通過一系列的測試程序,才能取得CAPA驗證。
CAPA是一個非營利、獨立第三者、負責標準訂定及認證計劃的機構,成立於1987年,由美國數家主要產物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其成立目的是為了提高汽車AM (After Market)維修服務上之碰撞零件品質;在CAPA認證嚴謹的稽核把關下,取得CAPA認證的AM零件其品質不輸OES件,甚至比OES件更好。
CAPA汽車車燈認證起源於2005年,主要規範是依據「CAPA 301-車燈件」 汽車燈件之製造規格(Specific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of Automotive Lighting Parts)適用範圍,其所適用的車燈件包括:霧燈、前角燈、遠燈輔助燈(行車燈)、頭燈、尾燈、煞車燈、第三煞燈、牌照燈、停車燈、反光片、車身側反光片、側標示燈、車身側標示燈、倒車燈、方向燈、方向燈操作器、方向燈閃爍器、危險警示燈操作器、危險警示燈閃爍器等零件。
圖三 CAPA 證書參考圖
三、台灣地區CAPA車燈件認證現況
為了維持CAPA制度的公信度,CAPA聘用了第三者驗證機構-美商安泰樂公司(ETL,Entela)。對台灣地區廠商進行品質管理系統查核、新零件品質驗證、認證零件品質驗證,確認申請廠商符合CAPA QSM要求之品質標準並持續改善。
台灣目前在(CAPA301)車燈認證申請廠商有:帝寶工業、堤維西交通工業、龍鋒企業等知名售後服務AM車燈廠,這其中尤以帝寶工業和堤維西交通工業為主要申請廠商,在CAPA規定中能取得越多的認證品項,對於美規AM市場的爭奪也就更為有利,誰先取得的認證品項越多,在CAPA產品的市場獨特性就會更明顯。
當市場上只有一家廠商取得認證時,在銷售上已經是取得先機,再者取得認證的燈件數越多,越能滿足貿易商一次購足的商業行為,另一方面藉由CAPA認證的推行,也能有效的提昇申請廠商的品質系統,可說是一舉二得。
四、CAPA品質驗證系統
CAPA品質驗證系統主要分為品質系統查核、新零件核可、認證零件之品質驗證等三個階段。
圖四 CAPA品質驗證系統
- 品質系統查核:CAPA於特定時間內會對新申請廠商與已加入廠商進行品質系統查核。
- 文件審核:每一年實施一次
- 目的:由CAPA稽核員查核申請廠商品質管制手冊(Quality Control Manual,QCM)規範,是否合乎CAPA品質標準手冊(Quality Standards Manual,QSM)要求。
- 依據:CAPA品質管制手冊/文件審核查表(Quality Control Manual/Document Review Checklist)項目進行逐項查核,檢查項次為一般項目、訓練、儀器校正、供應商品管、進料檢驗、製程中檢驗、最終檢驗、CAPA文件處理等,合計共有51個項目。
- 工廠實地評估:每半年實施一次
- 目的:由CAPA稽核員至零件生產申請廠商所在地進行各項製程條件查核,並且確認實際生產過程合乎CAPA QSM要求。
- 依據:CAPA工廠評估檢查表(Facility Assessment Checklist)項目進行工廠實地查核,查核項目檢查項次為一般項目、訓練、儀器校正、供應商品質、進料檢驗、製程中檢驗、最終檢驗、CAPA文件記錄、塗裝處理等,合計共有39個項目之多。
- 新零件核可
CAPA要求新申請零件需通過以下五項檢驗測試,才能取得CAPA認證。
- 材質測試(Material Tests)
- 目的:確認AM件之燈殼、底座與CCS(Car Company Service)件之燈殼、底座材質相同,燈殼原料需符合AMECA(AutomotiveManufacturers Equipment Compliance Agency)規定,材質測試項目中包含AM件與CCS件緊固件之螺絲最大扭力測試比較(AM件扭力測試值須於CCS件±10%以內)。
- 程序:台灣地區委託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PIDC)進行材質測試檢驗,由申請廠商自行送測,測試結果報告會直接由PIDC將資料回饋至美國CAPA及送測廠商。
- 先期合車檢驗(PRE-VTF,Vehicle Test Fit)
- 目的:確認AM件與CCS件之功能、外觀、規格等相符合。
- 程序:申請廠商製造30pcs預申請之燈件,並依申請規定需刻上申請檢驗批號(業界以雷射雕刻機為主要方式),ETL檢驗工程師從這30pcs的燈件中隨機抽樣5pcs,依CAPA QSM 12.1.11外觀檢驗規定項目實施檢驗,由ETL檢驗工程師在燈光照明充足區域進行AM件與CCS件比對檢驗,零件外觀檢驗距離為30~100cm,若零件有不符規定的屬性發生了,可移至更近之距離進行更充分的評估。
- 功能檢驗項目:
- 合車確認:將AM件裝入配光治具,不可搖晃或鬆動。
- 尺寸確認:量測AM件裝車腳和其相關尺寸,並與CCS件進行比對,允收公差為CCS件±1.5mm。
- 外觀檢驗項目:
項目 | 規格/判定 |
毛邊(Burrs) | 不可有 |
刮傷(Scratches) | 缺陷不可有 |
凹陷(Sink) | 缺陷不可有 |
裂痕(Crack) | 缺陷不可有 |
條紋(Splay) | 缺陷不可有 |
顏色(Color) | 缺陷不可有 |
水泡(Blisters) | 缺陷不可有 |
霧化(Haze) | 缺陷不可有 |
孔洞(Pits) | 缺陷不可有 |
結合線(Production Marks) | 缺陷不可有 |
- 配光測試(Photometric Tests)
- 目的:確認燈件配光符合FMVSS-108美國聯邦法規規定。
- 治具驗證程序:CAPA要求配光治具須符合車體設計,一般以下列五個步驟實施。
- 配光治具CAD圖面由CAPA提供。
- 申請廠商圖面發包製作配光治具。
- 申請治具檢驗(Photometric Fixture)排程。
- 三次元檢驗治具是否符合圖面所標示之尺寸。
- 治具檢驗合格貼上合格標籤。
- 配光種類:配光可分為108(A)及108(B)兩種:
項目 | 功能/檢驗 | 測試 |
108(A) | 環測前配光功能確認(抽測2p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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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B) | 環測後配光功能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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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測試(Environment Tests)
- 目的:確認AM件各項功能測試,符合美國聯邦法規FMVSS-108要求。
- 測驗項目:
項目 | 參照美國汽車工程師 學會之測試標準 |
檢驗標準 |
震動試驗 (Impact Test) |
SAE J575e | 目視外觀不可有斷裂破損等現象 |
耐水試驗 (Moisture) |
SAE J575e-70F | 目視外觀不可有滲水、霧氣等現象 |
鹽霧試驗 (Solt Spray) |
SAE J575e-70L | 目視外觀不可有無鏽蝕或退色現象 |
耐塵試驗 (Dust Exposure) |
SAE J575 | 目視外觀和各項功能正常 |
內熱試驗 (Warpage) |
SAE J575e-70L | 目視外觀和各項功能正常 |
- 合車測試(VTF, Vehicle Test Fit)
- 目的:確認AM件能合適地組裝於車體,不可與車體有干涉或尺寸不合之異常情形發生。
- 合車種類:
階段 | 認證分類 | VTF分類 | 目的 | 實施方式 |
產品開發中 | 尚未取得認證 | VTF A | 協助廠商找出品質最好之CCS當功能、外觀標準件 | 選擇性 |
新產品核可申請中 | 尚未取得認證 | VTF B | 於認證前證明MFR(申請認證AM件)可合稱組裝合車 | 強制性 |
量產 | 已取得認證 | 一般合車測試 (GEN VTF) |
針對廠商在市場上流通之已認證零件合車測試,提供廠商合車品質 | 選擇性 |
市場觀察合車測試 (MM VTF) |
監督品質方式,確認市場上已認證之零件其合車品質 | 強制性 | ||
客訴合車測試 (COM VTF) |
調查並確認市場上反映之客訴問題 | 強制性 | ||
產品開發中 | 尚未取得認證 | 尺寸檢驗合車測試 (DI VTF) |
提供廠商了解新開發產品或已認證產品之合車品質 | 選擇性 |
量產中 | 已取得認證 | 尺寸檢驗合車測試 (DI VTF) |
提供廠商了解新開發產品或已認證產品之合車品質 | 選擇性 |
- 合車測試VTF-B檢驗程序:
將PRE-VTF合格之燈件(2PCS)寄送美國CAPA合車中心進行合車檢驗。
- CAPA美國檢驗端會購買最新CCS進行合車,將AM件與CCS件合車比較其外觀、功能、合車等。
- VTF-B合格品會由CAPA貼上合格標籤寄回台灣,供申請廠商未來生產比對樣品,反之若有任何的合車缺失產生時,美國CAPA合車中心會開立矯正措施通知單(Corrective Action Request,CAR),申請廠商必須針對該CAR結案才可進行後續認證程序。
- 認證零件品質驗證
- 目的:確認每批生產零件是否維持認證品質。
- 檢驗方式:申請廠商每批生產出貨,皆必須申請排程,由ETL稽核工程師至生產工廠進行產品外觀、合車功能、配光功能測試檢驗。
- 包裝方式:CAPA零件必須加貼CAPA小標籤,包裝內盒、外箱必須加印CAPA LOGO。
(圖五)CAPA包裝方式
五、結論
台灣汽車零件產業在AM(After Market)維修服務上發展多年,品質要求相對高,有許多的廠商漸漸打入這市場的供應鏈體系,也逐漸形成核心廠商。CAPA認證評估,它是非營利性之第三者驗證機構,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汽車AM 維修服務上之碰撞零件品質。
申請CAPA認證在其嚴謹的稽核把關下,取得CAPA認證的AM零件其品質不輸原廠OES件,甚至比OES件更好;取得 CAPA認證之AM廠商,期能藉由參與認證來提昇原有的研發、技術能力,並且導正品質管理系統上之缺失,這有利於台灣汽車零件廠商專注在AM 維修服務上之碰撞零件品質以及檢驗測試要求的符合性,這是參與CAPA認證最重要之意義。
【註】
- CAPA中文名稱為 「合格汽車零件協會」,是一個位於北美的非營利性組織。主要的功能為認證以及測試非原廠碰撞零件以確保 零件符合使用水準,CAPA嚴格 要求認證零件必須達到合車標準、零件材料品質標準以及耐用度標準。CAPA提供了消費者 、汽車修理廠、經銷商以及保險公司一個公正的認證方式並且確保零件的外觀與功能上達到原廠水準。(參考資料:CAPA官方網站)
- CAPA的品質標準適用於多種由不同材質製成的零件,同時CAPA正持續擴展其認證計劃,以涵蓋更多類型的零件與新材質。規範包括?金屬件(CAPA 101)、塑膠件(CAPA 201)、車燈件(CAPA 301)、發泡橡膠(CAPA 401)與保桿零件(CAPA 501)。所設立的品質標準,每一種規範都提供了詳盡的測試與檢驗程序,以確保適用該規範的零件之品質,在許可的情況下,所有的測試程序都參照美國國家認同的測試標準。(參考資料:CAPA官方網站)
【參考文獻】
- 江明松,2006,車廠戒慎恐懼,消費者愛CAPA,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彰化。
- 張蓓蒂、陳偵祥、柴康偉、孫文琦,2001,新產品開發流程之探討.以車燈製造公司為例,遠東學報第19期,台南。
- 陳宏達,2009,CAPA汽車車燈認證評估,彰化。
- CAPA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