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在台灣的發展已經六、七十年的歷史,最早大規模民宿發展的地區是墾丁國家公園,時間約在民國70年左右 ,當初是解決住宿不足的問題。只是一種簡單住宿型態,沒有導覽或餐飲服務。起因於遊憩區假日的大飯店旅館住宿供應不足或缺乏服務,或登山旅遊借住山區房舍工寮緣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掛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飯店門口、車站等地招攬遊客,而興起此行業。
民國80年原台灣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產業發展計畫中自訂規則,進行輔導原住民利用空屋與當地特有環境經營民宿,增加原住民收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區在非原住民地區,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內及各觀光景點亦有不少人將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樓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進而藉勢推動當地的觀光旅遊產業,同年間農委會大舉鼓吹「傳統農業」轉型「觀光農業」,進一步刺激了民宿發展,成為台灣一個新興的鄉村旅遊經濟產業。
旅宿業因平民化、平價化、親民化而廣受遊客之喜好。惟初期經營水準參差不齊,缺乏完善之管理制度,導致消費者權益毫無保障,政府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頒定「民宿管理辦法」,就民宿之設置地點、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施基準、申請登記要件、管理監督及經營者應遵守事項訂有規範,設定為農、林、漁、牧業的附屬產業,正式輔導台灣民宿產業合法化,期透過輔導管理體系之建制,以提升民宿品質與安全,促進農業休閒、山地聚落觀光產業發展。
台灣發展觀光條例之民宿定義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民宿有別於一般旅館產業的住宿體驗,除例行銷觀光景點之外,業主與宿客綿密互動,可以安排介紹更多的幽密特別去處、提供休閒活動、體驗活動、低破壞性的經營方式、價格低廉、家外之家,人情味濃有鄉土味親切熱情的風格、結合地方;業主依特質提供獨特的山珍野味,不會吃到一成不變的制式餐點;雖沒有旅館制式服務制度,房間不是制式規格的擺設佈置,卻有業主的巧心匠思。
遊客選擇下榻民宿是融入當地的最佳捷徑,可切身體驗當地的人文風采與地方文化,而民宿業主必培養為地方導遊角色,介紹所熟悉的地方幽祕,搭配特產美食饗宴,成為遊客喜愛之深度之旅。業主須用心投入在地旅遊資源的佈局,除了本身苦心經營的住宿服務,周邊景點的連結,也都建立獨到的見解的資源庫,來以為留客之籌碼。
專業特色民宿業者不斷進入市場,民宿受消費者青睞,經營競爭激烈,業主需更努力提供風格民宿、特色餐、無形特別附加資源服務,以增加消費者回流動機。
旅宿業的經營與未來發展
1.開發新領域市場:屬於在地化藝術風格的民宿業者可搭配當地藝文活動,吸引同好前來共襄盛舉。屬於位在特殊旅遊景點處的民宿,則能爭取開創來台比率逐年增加的馬來西亞客源或即將開放的自由行陸客群,可規劃到海外與大陸參加旅展等,並強調整體行銷策略及強化跟國際客人溝通能力,例如加強網路行銷,掌握大陸及歐美、日韓等背包客族群市場。
2.重新改建規劃:較為老舊的民宿業者,可花費改裝現有使用率不高或老舊之設備,重新賦予設施新生命。若以復古風格、藝文導向為主題的民宿,則能將民宿的公共空間改裝為藝術工作中心或成立小型博物館、教育訓練中心、藝文活動中心等,藉以長期培養潛力顧客群。如是較無經費改建的民宿,亦可以小額費用重新粉刷內、外牆面,更換傢俱與傢飾,例如更換窗簾和床單花色、增新壁畫等方式,以優美的環境與良好的服務品質營造口碑,也能結合專長或當地特色增設體驗DIY活動,例如教導投宿旅客簡單中國風繪畫或馬賽克拼貼,讓旅客能永遠都對該民宿產生期望與新鮮感,增加顧客的回流意願。
3.邁向國際化:針對新興的民宿,業者的心態與經營模式和設施裝潢都已不輸飯店旅館的高規格風範,應更努力投資外語等軟體服務部分,做好準備迎接更多國際客源。可以海外共同參展或政府官網廣告連結等方式,對國際觀光客源聯合推廣促銷。
4.多元化曝光:可推出具獨特性、創意性的行銷策略吸引旅客,由於台灣多數旅館都是品牌企業,較為制化的風格,如能在官網之外成立blog、facebook等網頁粉絲團,分享經營經驗、接待旅客心情分享等,利用故事性方式引起共鳴,亦可拓展較為年輕族群的客源。甚至可主動提供偶像劇、廣告等拍攝場地,提升曝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