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堆高機
依據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定義,堆高機(Fork Lift Trucks),是一種裝有貨叉(Fork)或柱棒(Rom)等積載裝置,經由備有之桅桿(Mast)將貨物上舉或下放,並能舉著貨物前後自由走動之搬運車,在國家標準(CNS 9250)又稱為叉舉車。因為「堆高」翻成台語的諧音,以及堆高機前面的貨叉很像山豬牙,所以業界又俗稱為「豬哥仔」、「豬哥車」,因為堆高機的機動性高,行動方便,因此各行各業只要想到搬運,就會使用到堆高機。
二、堆高機操作資格取得之演變歷程
為使堆高機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知識與專業技術能夠滿足實務需要,有關堆高機操作資格之取得演變歷程如下:
1.結業證書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於擔任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於事前使其接受18小時之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98年8月31日以前,參加「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期滿並經測驗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由於測驗是訓練單位自行辦理,通過率幾乎是百分之百,造成常有已取得操作資格者,到了工作現場卻不會開的現象。
2.「期滿證明」加「技術士證」
勞委會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訓、考分離」制度,及落實推動技術類操作人員應通過技能檢定之規定,使合格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知識與專業技術能夠滿足實務需要,公告自98年9月1日起,「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結訓測驗採較「公平、公正、公開」的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辦理。換言之,自98年9月1日起,參加「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8小時訓練期滿,改發「期滿證明」,需再通過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合格,始具操作資格。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亦配合上述規定,自99年1月1日起,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接受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其滿證明者,才可報考是項技術士技能檢定。而之前以18歲資格取得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後,再接受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期滿者,視同取得堆高機操作人員資格。而之前取得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者,仍屬有效,其權益不受影響。
三、報考堆高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管道
1.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1)每年3梯次。
(2)學科測試以筆試劃卡方式辦理。
(3)報名後約2個月考學科,學科測試後需再等1個月參加術科測試,術科測試後約再1個月收成績單,成績及格劃撥證照費,約需再1個月才能收到技術士證,從報名到取得技術士證約需4個月的時間。
2.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
(1)辦理梯次頻率密集,1次不過,隨時可至其他承辦單位再報名。
(2)學科測試以電腦測試方式辦理。
(3)學術科原則以同一天辦理,或依當梯次報名人數做彈性調整,測試時間相差不會超過1個月,學術科即測即評,當天就知道成績,學術科成績合格者,當場繳交證照費,即可發給技術士證。從報名到取得技術士證最快2個月內即可完成。
四、結論
1.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發佈今(101)年截至11月底中國民國技術士合格發證數,在181個職類當中,「堆高機操作」(17159張)排名第7,足以顯示本張證照在現今工作市場的有一定的需求,而是該職類報考人數28436人,換算成及格率約6成左右,表示有將近4成應檢人不及格,如果是個人自行報考者,可能因此失去原本要應徵的工作機會,如果是公司派訓者,可能會造成選工、派工的資源浪費,也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如何能有效取得堆高機操作資格,以下幾點提供參考:
(1)先有汽車駕照,再學堆高機操作,更容易上手
堆高機並不像汽車那樣普及,目前市面上的汽車駕訓班大約有30節堂課,且主打保證班,有較長時間可練習,而堆高機操作訓練班只有8小時的實習課,屬於短期訓練,方向感不好的學員,很容易有挫折感,而影響學習效果。建議個人要參加堆高機操作訓練之前,可先取得汽車駕照;公司在派訓時,也可以有汽車駕照者,優先派訓,增加人力資源管理效能。
(2)選擇快速考證方式-即測即評即發證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每年1月初公告即測即評即發證電子簡章,可先上網瀏覽就近的承辦單位,再搭配訓練單位,選擇上課後能立即報考的最快時間,避免因為時間拖延太久,早已遺忘當初實習的感覺與要領。各訓練單位的開班訊息亦可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選擇。
(3)多看、多聽、多練習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有公佈學、術科測試參考資料,學科有545題選擇題,考80題,單選題不倒扣,因為即測即評即發證是電腦作答,該網站有提供線上模擬測試,可熟悉系統操作。術科方面,建議上課時要勤作筆記,當還沒輪到你時,多看其他學員如何操作,聽取老師講解的要領,記錄分解動作加強印象,尤其要多練習,如果是公司派訓課後有堆高機能練習者,可請教訓練單位在公司內佈置簡單的考場,利用下班時間,請有操作資格從旁協助練習;如果是個人自行參加課後沒有堆高機練習者,可報名訓練單位規劃的術科考前複習班,以期順利考取。
2.根據統計每年約有10位勞工因堆高機作業而發生死亡職災,顯示堆高機的危險性極高,而多數都是人為操作不當所造成因素,且有取得操作資格而發生職災者也不在少數,除了應依規定每3年要定期接受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3小時以上外,操作人員必須要認知,取得證照並不是安全的保證,同時雇主也必須落實相關法令的規定,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唯有「工作安全」,才能共創雙贏,堆高的人生財富。
【參考文獻】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