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固定式起重機類型及操作規定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於擔任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及吊升荷重在零點五公噸以上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等操作人員,應於事前使其分別接受危險性機械及特殊作業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而中央主管機關為具體執行技術士技能檢定推廣計畫,已公告自民國100年7月1日起,「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結訓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辦理,即在100年7月1日之後參加該職類教育訓練期滿證明者,必須再通過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才具備該項操作人員資格。此外自103年7月3日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更規定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起重機運轉工作,訓練單位也會檢視受訓學員年滿十八歲方得參訓。本文將介紹何謂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上有什麼資格限制,其訓練及考照的方式有哪些,協助事業單位及參訓學員能順利取得符合規定之操作資格,讓固定式起重機幫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