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敵真實版 網路管制鬆綁破除悶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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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震宇

 

近來各國政府監控網路的議題引發各方的重視。在美國,一位深喉嚨爆料美國政府長期監控網路的情事,引發侵害民眾隱私與通訊自由之疑慮,不但導致歐巴馬民調跳水,也讓被報導合作的知名網站紛紛展開自清。而在台灣,智慧局則以保護台灣文創產業為由,突然丟出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的議題,不但吹皺一池春水,更在國內外引發相當負面的反應。相對於美國以反恐、國安為由監控網路,智慧局以保護台灣文創產業為由企圖封鎖外國網站,忽視網路中立性原則與可能的影響,可能才是最具有創意之舉。

 

網路監控不是電影情節

就國際間而言,各國透過各種手段、甚至運用法律規定以合理化其監控網路活動的事例早就層出不窮。特別是美國企圖掌控網路、監控網路之心,早就不是秘密,而是明明白白的陽謀。美國一方面透過各種秘密計畫監控網路(如這次曝光的稜鏡PRISM 計畫、以及媒體曾曝光的梯隊計畫Echelon 與恆星風Stellar Wind 計畫),另一方面也以各種理由,如反恐、保護通訊隱私、保護兒童、防杜賭博、色情、保護國家安全等,制定相關法律,其中,保護智慧財產權也是一個常用的理由。舉例來說,美國在2011 年提出2 個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名,實質監控網路的法案,也就是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ROTECT IP Act, PIPA) 以及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OPA, Stop Online Piracy Act),引起全球網路業者與使用者的反彈。雖然SOPA 與PIPA 在各方反彈下撤回,但是2013 年國會又捲土重來,提出類似的網路情報分享與保護法(CISPA) 草案。

而在台灣,智慧局也不讓美國專美於前,一直積極介入,並丟出了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議題,再次引發國內外的重視。雖然在各方反對聲浪中,智慧局宣布不再推動行政機關介入封鎖境外侵權網站之認定,但是並未保證其未來不會有類似之舉。從上述國內外相關事例觀察,也突顯網路中立性與民眾在數位環境中的權利保護議題將是未來的核心。網路是否真的能夠中立,民眾使用網路是否真的能保護隱私,是否能享有通訊秘密的自由,可能只是一個美麗的幻夢。

 

全球挾法律封網站 台灣不甘寂寞

雖然歐巴馬支持網路中立性,但是美國國會卻不見得同樣想法,因此在2011 年就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名,提出兩個引發網站業者大反彈的法案,也就是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IPA) 與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 SOPA)。國會提出這兩個法案的目的,在於賦予美國政府和智慧財產權人更大的權利,以對付在美國境外的侵權網站,包括:封鎖該網站。根據該法案,一旦外國網站被法院認定為侵權,就會要求網域名稱管理機構封鎖該網站的IP 地址或是DNS 網址,使得想要連結或使用該網站的用戶將不能再連上該網站。此外,該法案也要求Google 等搜尋服務業者刪除或禁用提供侵權網站的超連結。但是此種違反網路中立性的法案,由於嚴重妨礙網路開放和自由,並加重網站的負擔,也因此引發網站業者的全面反對,並發起網路封鎖日(blackout day),最後終於迫使提案的國會議員撤回該等法案。

雖然PIPA 與SOPA 法案撤回,美國依然未放棄,再接再厲提出網路情報分享與保護法(the 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 CISPA),只要涉及網路犯罪、保護個人或兒童等情事,網站業者都有合作並提供使用者資訊的義務,這當然包括侵害智慧財產權在內。也因此匿名者組織(Anonymous) 在2013 年4 月22 日發起了第2 次的網路封鎖日抗議。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有任何政府會放棄對網路的管制意圖,各式各樣管制網路的立法仍會陸續以保護各種權利的名義出現。

而在國際間,在美國與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合作下,更早在2006 年就開始推動反仿冒貿易協定(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ACTA),意圖透過訂定國際性條約達成對數位化環境執行智財保護的目標。2011年10 月 1 日,澳洲、加拿大、日本、摩洛哥、紐西蘭、新加坡、南韓及美國簽署此項協定,歐盟及其 22 個會員國亦於2012 年簽署。

ACTA 全文共計6 章45 條文,包括民、刑事執行、邊境保護措施等,且因應數位化時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所帶來的衝擊,對數位化環境智慧財產權的執行措施,也有相對應的規定。但ACTA 的疑慮則在於越過世界貿易組織,而由智慧財產權商品的出口國主導,並自行協商訂立有利於智慧財產權權利人之條文,引發各界諸多疑慮。此外,ACTA授權ISP 查看使用者傳輸的網路封包,檢查是否有盜版內容,不但嚴重侵害隱私權,也背離網路中立性的基本原則,也因此引發各界反彈,認為該協定更危險。也由於ACTA的內容富爭議性,因此歐洲議會在2012 年12月正式否決了歐盟的參與,墨西哥國會也拒絕參加,目前只有日本正式加入,而台灣則也不願趨於寂寞,於2011 年12 月9 日由智慧局宣布研議申請加入。

 

封鎖是保護還是侵權?

令人驚訝的是,台灣智慧局在2013 年5月21 日突然發布新聞稿,以「境外侵權網站無法管?智慧局研擬對策」為標題,拋出了「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的爭議議題。

智慧局之所以拋出此開創性的議題,主要是因為該局認為,境外重大侵權網站戕害文化產業,權利人卻因屬地管轄問題,取締困難,使得侵權行為不斷擴大,戕害國內數位出版、媒體、視聽、娛樂等創意產業之發展;且因網路侵權具有傳播快速、即時擴散的特性,此類侵權行為如不即時嚇阻,將對我國相關產業發展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因此,「建置快速的處斷措施,實有必要。」

智慧局更指出,為即時有效防止侵權之擴大,對於重大境外侵權網站,規劃採取「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

不過智慧局想藉由封鎖IP 或DNS 管制境外侵權網站的措施,也立即引起網友強烈反彈,認為這是資訊檢查限制網路自由。國外科技網站The Next Web 更將此事報導為「台灣將採『中國式』封鎖隔絕海外侵權網站」。

 

【完整內容請見《能力雜誌》2013年7月號,非經同意不得轉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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