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遠見》10月份第316期,刊出對服務業大調查專題,調查業態已擴及到20個,為歷年最多,也產出這樣結論:10年來,台灣服務業再進化,將從僕人式服務,進入到與客人互動的顧問式服務,第一線服務人員不再只是接受客人指令,不敢反駁,而是給予客人合適的建議,透過互動來產生感動。今年許多服務第一名的企業主,都不約而同地對員工好,他們認為:唯有先對員工好,員工才能發自內心服務客人。
的確,相較於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一般消費者已能接受網路購物,實體店面如何創造服務優勢,讓顧客願意走進來,無庸置疑站在第一線與消費者接觸員工扮演要角,因處理應對不好,更容易造成顧客嫌棄,所以,照顧員工,對他們好,良性循環,引發員工自內心服務客人,自能獲得較好的回報,當然,若為資深員工,對銷售商品有充分了解、具有專業知識,當能提供顧客充份建議,由互動來產生感動,顧客滿意度自是不在話下,只是人員培育養成,總需時間歷練,給予員工更多照顧,也無法秧苗助長。
所以,當提供顧問式服務為時勢潮流,也是突顯實體店面優勢,那麼建構商品服務專業系統,也是另外一種形式虛實整合,輔導協助門市服務人員具有商品專業技能,能充分發揮對客人需求的建議規劃與互動諮詢,讓客人很有信心的買下對自己最適合商品。
一般新家佈置採購,都是從傢俱、寢飾、電器買起,燈具都是擺在最後,較不受重視,也就是預算花得差不多,才來買燈具,但事實上,燈光又具有營造居家氛圍具體表徵,當黑暗來臨,照亮生活,讓居家充滿光明、也能營造溫馨、浪漫氣息,相信燈具是不可或缺的,說它具有畫龍點睛之效,讓居家生活都亮起來,一點也不為過。
既然如此,矛盾現象反映展現於燈具銷售環境中,因它是居家預算末端消費不受重視,故鮮有較具規模燈具專賣店,又因它的不可或缺,所以到處都在賣,水電、家具店等等都能賣,厚厚重重燈具紙本型錄,呈現數千種燈具,消費者看得眼花撩亂,而有些陳列面積較大者,有較多燈具吊在天花板上,讓消費者挑選,抬頭仰望,看久了,脖子也會酸,在這樣購物模式中,必須從中挑選。
而由於是固定且永久性安裝於家中,選購過程中總讓消費者會有撿大石頭心態,後面一定會有更大石頭,於是厚厚一本型錄翻過來、翻過去,或是抬頭看了又看,難以下決定,好不容易買了,也會有遺珠之憾之感,無法確認燈具是否適用於自己居家擺設,傳統的、典型的僕人式服務缺點表露無遺,不能提供消費者專業式建議。
所以,屬於居家生活較末端購買燈具零售業,若經由資訊科技應用導入顧問式服務燈具系統,能協助消費者選購,將是消費者之福,而由此帶動其它生活產業零售的顧問式服務,將能提升居家生活服務業科技化運用一大步。
燈具零售既以印刷型錄為主,實已具備建構燈具顧問式服務資訊系統基礎,因已有燈具的品項圖片、規格、材質等基本資料分類,是故燈具印刷型錄提供者,應建構燈具商品數位知識庫,作為提供門市服務人員與消費者顧問式服務的運作核心引擎,賦予燈具多重屬性分類的電子型錄。
如燈具產品型態(吸頂燈、半吸頂燈等等)、安裝場所(客廳、臥室等等)、安裝空間大小(坪數、高度)、居家情境氛圍(優雅古典、自然隨性、摩登時尚等等)、燈具造型風格(如現代風、古典風、玩趣風等等),乃至於是符合個人喜好的星座、五行、血型等,從消費者需求層面、居家情境、文化風水的要求,賦予燈具商品設計的各項情境涵義與功能性規格。
應用方面,在門市銷售服務端,則提供顧問式服務介面,給予消費者多重功能角度的燈具查詢介面,互動式、引導式的產出符合消費者的燈具,除基本的依據居家空間大小需要亮度選擇燈具外,更把燈具燈飾造型設計與消費者品味風格與家居佈置融合,所以,已經不是購買燈具商品而已,而是選購生活品味亮點,將能確保消費者買得放心、感受業者服務貼心與經營用心。
傳統銷售理論認為,顧客是上帝,好商品就是性能好、價格低,服務是為了更好地賣出產品;而顧問式銷售認為,顧客是朋友、是與銷售者存在共同利益的群體,好商品是顧客真正需要的產品,服務本身就是商品,服務是為了與顧客達成溝通。可以看出,顧問式銷售將銷售者定位在客戶的朋友、銷售者和顧問三個角度上。
因此,如何扮演好這三種角色,是實現顧問式服務的關鍵所在。文中所提的以顧問室的服務做燈具零售產業的銷售改變過去「對客人百依百順的『僕人式服務』,台灣燈具業要走向下一個階段。」那就是和客人彼此有互動的「顧問式服務」。顧問式服務和僕人式服務最大不同是,僕人式只是接收客人指令,不敢反駁,而顧問式則給予客人合適的建議,「唯有互動,才能產生感動。」唯有感動,顧客才會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