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S MARK標示制度認證維持審查要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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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申請業者通過初次工廠審查及初次製品試驗後,登錄認證機關會與申請業者締結認證契約,此後業者即可開始使用JIS MARK標記,但為了維護JIS MARK標示制度之信賴性並判斷認證是否能夠持續維持,登錄認證機關仍會進行定期及臨時的認證維持審查工作:

►認證維持審查

1.定期的認證維持審查(追蹤審查):

 a.由認證契約締結日(JIS MARK標示可能日)起算,每隔3年1次以上之頻率定期實施。

 b.含認證維持工廠審查及認證製品試驗,但依登錄認證機關的判斷,一部分之審查項目或製品試驗項目可以省略。

 c.不論是否有實施臨時認證維持審查,定期認證維持審查皆須實施。

2.臨時的認證維持審查:

 a.認證取得者提出認證製品規格變更、追加或品質管理體制變更時。

 b.因JIS規格修訂,擔憂製品會不符合或品質管理體制有變更必要時。

 c.來自第三者有關不符合事項的陳述其可能性很高時。

 d.掌握認證製品有不符合或有擔憂之事實時。

  當有上述任何一項情況發生並經由登錄認證機關認定有需要查證時,不論是否已實施定期認證維持審查,登錄認證機關即會實施臨時的認證維持審查,業者也有責任義務須配合審查。

►違反JIS MARK標示時,通常會有下列三種處置方式:

 1.要求提出改善、預防措施!

 2.要求暫停全部或部份認證製品之標示!

 3.取消JIS MARK標示認證資格!

1.要求提出改善、預防措施之時機:

 a.品質管理體制不符合省令第2條基準時。

 b.在未獲得認證之製品或其包裝上標示JIS MARK時。

 c.在未獲得認證之製品的廣告上,採用會招致誤解認為是獲得認證製品之方法,造成容易誤認JIS MARK標示時。

 d.在獲得認證製造業者相關廣告上,會造成第三者對於登錄認證機關之認證相關誤解內容時。

2.要求暫停全部或部份認證製品標示之時機:

 a.當JIS MARK標示之製品已不符合該JIS規格時。

 b.品質管理體制不符合省令第2條基準,且其不符合內容會造成相關認證製品不符合JIS規格及其他重大事項時。

 c.登錄認證機關要求提出改善、預防措施卻無法迅速應對時。

3.取消JIS MARK標示認證資格之時機:

 a.在被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製品JIS MARK標示之期間,並未對於造成不符合原因事項進行矯正或對於品質管理體制也未採取矯正及預防措施時。

 b.在被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製品JIS MARK標示之期間,認證製造業者仍然在其製造之製品或其包裝上標示JIS MARK時。

 c.在被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認證製品JIS MARK標示之期間,認證製造業者有將不符合JIS 規定之製品出貨時。

 d.迴避不接受登錄認證機關必要之審查時。

  例(1) 因礦工業品規格變更、JIS修訂等,而品質管理體制有變更時之審查!

  例(2) 登錄認證機關接受到第三者通報相關認證製品不符合JIS規格之資訊、其內容確認真實性高時而進行之臨時認證維持審查!

  例(3) 定期認證維持審查!

►違反JIS MARK認證事例說明:

 1.不符合JIS規格:使用不被認可之材料。

 2.品質管理體制不完備:使用非JIS規定之方法(替代方法),試驗頻率不足/長期間未持續實施製程檢驗、製品檢驗/偽造試驗結果/未選任品質管理責任者。

 3.違反JIS MARK標示規定:認證業者使用於認證範圍外之製品。

►JIS  MARK認證取消事例一:

未依JIS規定實施製品試驗:

業者以硬度試驗結果推算抗拉試驗值來取代JIS規定之抗拉試驗

  →因為進行抗拉試驗時之試片加工麻煩且耗時而予以省略!

  →雖然社內標準規定必須依JIS規範進行試驗!

  →但品質管理責任者並未對員工進行充分指導及教育訓練!

  →JIS規格符合性承認也流於形式化!

►JIS  MARK認證取消事例二:

業者未依規定持續實施製品檢驗:

經營者因為生產量減少而將原本配置2位檢驗人員縮減為1位

  →因客戶委託之試驗增加致使工作量多,以致於長期間未對自已公司生產之產品進行檢驗!

  →經營者未能掌握檢驗員之工作負荷而縮減人數且未建立協助體制!

  →品質管理責任者對於相關職務是否適切實施,也未Check確認!

►JIS  MARK認證取消事例三:

業者未依規定實施製品試驗,偽造數據:

不銹鋼管製品未實施水壓試驗就出貨

  →未實施試驗卻將作業規定中之數值填入記錄表單!

  →廠長:因為從未發生水壓試驗不合格事件且擔心因實施水壓試驗會降低產量,所以未給予作業員具體實施試驗之指示!

  →品質管理責任者並未對員工進行充分指導及教育訓練!

  →JIS規格符合性承認也流於形式化!

►申請業者在準備認證審查時及通過認證審查後往往因公司組織人員異動,甚至品質管理責任者異動,也因職務交接不清而造成相關審查注意事項未落實執行,於後續之定期的認證維持審查時出現多項令人意想不到之缺失!

►即使通過初次工廠審查及製品試驗,取得JIS MARK認證後,品質管理責任者仍應持續強化認知事項:

  1)JIS Q1001/ JIS Q17025要求事項的理解

  2)JIS製品規格、試驗方法等之要求事項

  3)持續對員工實施標準化及品質管理相關教育訓練(含JIS MARK認證一般事項)

  4)強化部門間協調(特別是批追蹤)

  5)持續掌握品質特性全項目之品質水準

  6)落實執行JIS規格符合性承認

  7)落實執行JIS MARK產品之出貨承認

  唯有長期持續落實品質管理系統之要求事項並確保持續改善之具體做法,於每三年的定期認證維持審查時,才能確保順利過關!

參考資料:

JISマーク表示制度に関するブロックセミナ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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