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卓越經營獎(Business Excellence Awards)係指包含新加坡品質獎(Singapore Quality Award)、各功能獎項及多種驗證制度在內的卓越經營體系,由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主辦,創立於1994年。
2009年,新加坡在亞洲生產力組織(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APO)支持下發起卓越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 COE),藉此連結內部獎項及外部會員國推動卓越經營,並連年主辦卓越經營國際研討會(Business Excellence Global Conference),結合卓越經營授證儀式(Recognition of Newly Certified BE Organisations)、卓越經營獎頒獎典禮及訓練課程等活動,期望藉由齊集世界各國企業(或組織)運用卓越經營模式/架構的案例及歷程,協助其他企業(或組織)加以導入,進而健全其管理系統及流程,締造高度經營績效,掌握國家競爭力指標。
第7屆卓越經營研討會業於2015年10月13至14日假聖淘沙名勝世界(Resorts World Sentosa, RWS)會議中心辦理完成,共有8場專題演講、2場論壇(含6個案例分享)及4個小型座談會,主題係圍繞創新、顧客、人力資源、公司治理等卓越經營相關議題。
透過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的資源挹注及卓越中心(COE)的淬鍊,新加坡卓越經營獎現已躍為亞洲極具指標性的國家級獎項之一。
(一)基本理念及核心價值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闡述的卓越特質(Attributes of Excellence)共有9項:
- 以願景及誠信領導(Leading with Vision and Integrity)
- 創造顧客價值(Creating Value for Customers)
- 促進創新及生產力(Driving Innovation and Productivity)
- 發展組織能力(Developing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
- 增進員工及合作夥伴價值(Valuing People and Parters)
- 以彈性管理(Managing with Agility)
- 持續而傑出的績效(Sustaining Outstanding Results)
- 採取一個整合性觀點(Adopting an Integrated Perspective)
- 預應未來(Anticipating the Future)
(二)評審基準及架構
圖1、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評審基準及架構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之架構共7大項、21中項,合計1,000分:
- 領導(Leadership)(120分)
- 顧客(Customers)(110分)
- 策略(Strategy)(70分)
- 員工(People)(90分)
- 流程(Processes)(90分)
- 知識(Knowedge)(70分)
- 績效(Results)(450分)
創新(Innovation)及學習(Learning)則作為貫串且循環回饋7大項的重要媒介。
(三)評分方式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提供一個具結構性的方法,用以評估企業(組織)的績效。企業(組織)必須提供目標、量化佐證等資料以對應各項評審基準的要求,而評審則使用一個3面向(ADR)的評分系統加以衡量:
- 企業(組織)為達成績效所採用的執行方法(Approaches)。
- 執行方法經由企業(組織)由上而下地貫串,被加以展開(Deployment)。
- 企業(組織)內部達成的,以及與外部利害關係人攸關的績效(Results)。
(四)驗證及敘獎制度
新加坡卓越經營模式的表彰制度分為卓越經營驗證(Business Excellence Certifications, BE Certifications)及卓越經營獎(Business Excellence Awards, BE Award)兩個層級。
- 卓越經營驗證
新加坡品質水準(Singapore Quality Class, SQC)及人力資源發展者(People Developer, PD)設立於1997年,是卓越經營驗證制度(BE Certifications)的首二位成員,接著是2002年新加坡創新水準(Singapore Innovation Class, I-Class)、2003年新加坡服務水準(Singapore Service Class, S-Class)、2008年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ingapore Quality Class Star, SQC STAR)。
卓越經營驗證制度主要訴求卓越經營程度在400分(含)以上到700分(含)之間的企業(組織),通過驗證者,將於當年度卓越經營國際研討會(Business Excellence Global Conference)上進行公開的授證儀式、予以表揚,等於在漫長的卓越經營旅途中設下數個里程碑,提供企業(組織)各種激勵,為其邁向卓越的動能「添柴澆油」。
例如,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QC STAR)便用以授予曾獲新加坡品質水準(SQC)驗證且致力卓越經營不懈達550分(含)以上者,方能彰顯「持續改善」的精神。
- 卓越經營獎
1994年辦理迄今的新加坡品質獎(Singapore Quality Award, SQA)是卓越經營獎(BE Award)中最資深、也最為人所熟知者,現仍保持年度大獎的地位,從缺情形時而有之;2001年,增設創新卓越獎(Innovation Excellence Awards)及人力資源卓越獎(People Excellence Awards)等功能類獎項;2006年,新增新加坡品質獎特別推薦(Singapore Quality Award with Special Commendation, SQA SC)。
卓越經營獎得主之卓越經營程度應達700分(含)以上,獲獎之企業(組織)將於頒獎典禮暨晚宴上,接受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部長親自頒發獎項。
此外,與卓越經營驗證制度相仿,新加坡品質獎特別推薦(SQA SC)之於新加坡品質獎(SQA),正如新加坡品質水準之星(SQC STAR)之於新加坡品質水準(SQC),用以授予曾獲新加坡品質獎且致力卓越經營不懈達800分(含)以上者。
表1、新加坡卓越經營驗證及獎項對照表
我國作為亞太地區首設國家品質獎的先驅,經行政院核定,辦理24屆以來,已橫跨四分之一世紀,計有1,170件申請報名角逐,126個企業、團體及個人獲獎,迄今猶為我國經營品質管理的最高榮譽。國家品質獎評審委員王國明教授曾表示,辦理國家品質獎除了用以建立標竿學習環境,更必須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來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他亦多次疾呼,正因國家品質獎評審架構係用於協助各行各業持續改善,如不採行分級制,實有違全面品質管理(TQM)的初衷。
新加坡創立國家品質獎雖晚於我國,惟在卓越經營模式及表彰制度的推動上,卻顯現無比蓬勃及貼近產業脈動的發展。為再次喚起各界紮根品質,我國國家品質獎自第25屆起精進後,增設「績優經營獎」及「經營技術」、「地方經營」、「永續發展」、「產業支援」等功能典範類獎項,期望透過分級敘獎,引領各行各業重視經營品質、邁向卓越績效,進而厚植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實力。
【參考資料】
-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 (2015). Business Excellence Framework. Singapore: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
- myMKC,藉由參與國家品質獎作為追求企業卓越經營之捷徑(2013)。
- 國家品質獎推動規劃簡報(20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