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公共工程施工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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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6日台南大地震,震出許多營建業管理問題,近年來混油案、假油案亦衝擊人民健康,然發生上述傷害人民生命、財產時,三級品管制度就被相關單位提出,彷彿是解決問題的良方。三級品管內涵及運作大多數民眾仍不清楚,有關人民生命、財產的公共安全管理議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即訂有公共工程施工三級品管制度且已實施多年,參與公共建設之廠商必續遵守辦理,本文就做概要介紹。

一、何謂公共工程

  所謂公共工程係指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所辦理之工程採購。工程會為落實政府採購法第70條工程採購品質管理及行政院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之規定,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藉由品質稽核制度以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

二、品質稽核及三級品管制度品質稽核

(一)品質稽核

  依ISO 9000 & CNS 12680對品質的定義:「一組固有的特性滿足要求之程度」,稽核係指系統的、獨立的及文件化之過程,用以獲得稽核證據,並對他做客觀的評估,以決定稽核『準則』所滿足之程度,所以品質稽核係組織針對品質制度的落實性做檢查。以營造業為例,用以檢視工地施工人員落實品質管理作業程序及執行程度,以判定工地是否確實依品質制度及計畫進行自主品管。

  品質稽核可分為以下三類:第一者稽核:自我稽核(內部稽核)。第二者稽核:顧客稽核或委託稽核/利害相關者稽核(外部稽核);第三者稽核:驗證稽核(外部稽核)(范振豐,2014)。而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即是上述品質稽核之應用。

(二)三級品管制度

  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分為第一級施工品質管制系統、第二級施工品質保證系統及第三級施工品質查核機制,有關三級品管架構圖詳如圖一:

圖一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架構圖(資料來源: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教材)

  1. 第一級施工品質管制系統

為達成工程品質目標,應由施工廠商建立施工品質管制系統,工程開工前,廠商應依工程之特性與契約要求擬定並提出品質計畫,設立品管組織;依契約訂定各項品質管理標準及檢驗程序及自主檢查表,俾便施工人員熟習圖說規範與各項品管作業規定,以確認施工是否符合規範。

若發現缺失,訂定改善措施,並將施工過程中相關紀錄文件建立管理系統以備查,落實品質管制。另承包商須設置品管人員配合公司品管組織,稽核前述工作執行之落實、缺失改善及矯正活動,確認符合核定之品質計畫書。故這種由組織為其內部目的所執行之稽核稱為內部稽核,亦稱『第一者稽核』。

  1. 第二級施工品質保證系統

為確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監造單位應建立施工品質保證系統,成立監造組織,訂定監造計畫,辦理施工及材料設備之抽(查)驗作業並將結果留存紀錄,藉由檢討成效與缺失,達成提昇工程品質之目標。

監造單位的稽核角色除了針對承包商的品質系統所做的效果鑑別(外部稽核),亦稱『第二者稽核』,另亦有包含以主辦/管機關核定的監造計畫為基礎,確認監造計畫的落實成效(內部稽核)『第一者稽核』等兩種角色。

  1. 第三級施工品質查核機制

為確認工程品質管理工作執行之成效,工程主管機關與工程會定期、不定期依據工程進展,對特定工程實施查核並評定工程品質優劣等級,結果可供作為主辦工程單位考評之依據、改進承包商品管作業及評選優良廠商之參考,藉以督促監造單位落實品質保證及承包商落實品質管理,達成提升工程品質的目標。而前述已跳脫合約甲、乙方的查核,可歸類為『第三者稽核』。

  1. 全民督工機制

公共工程是提昇國家競爭力之基礎建設,也是國民生活水準的重要指標,工程會為提昇工程品質除推動三級施工品管制度外,另也結合「全民督工」方案,讓人民參與監督公共工程興建。有關全民監督作業流程詳如圖二,免費電話為0800-009-609,工程會網址為https://www.pcc.gov.tw/

圖二 全民監督公共工程作業流程(資料來源: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教材)

三、三級品管制度人員設置與培訓

  為讓前述三級品管制度能順利執行,各級執行品管人員也是關鍵因素,有關人員設置與遴選如下所述:

  1. 施工廠商品管人員與監造單位現場人員設置(第一級及第二級)

依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及第10點規定,施工單位/監造單位須依計畫設置品管人員/現場人員,實施並監督計畫的落實,有關人員設置規定(表一) 。

表一  品管人員/現場人員設置

  1. 查核委員遴選(第三級)

查核委員,除由設立機關指派機關具有工程專業知識人員擔任外,並由主管機關所建置之專家名單中遴選之,其中外聘之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但有特殊情形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不在此限。

  3.品管人員/現場人員培訓

品管/現場人員培訓部份,依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現場人員。

品質管理訓練班自民國85年開辦至今報名參訓人數累積85504人次(詳如圖三),品管回訓班自民國92年開辦至今報名參訓人數累積79666人次(詳如圖四),顯見三級品管制度管理已為業界所認同與遵守。

圖三 歷年品管班參訓人數(資料來源:工程會品管班教育訓練系統)

圖四 歷年品管回訓班參訓人數(資料來源:工程會品管班教育訓練系統)

結論與建議

  工程會推動三級品管制度,施工廠商、監造單位/主辦機關、主管機關分屬一、二、三級且各有所司,但施工廠商依契約要項及民法之規定,仍應負品質無瑕疵的完全責任,如有缺失,不能推諉主辦機關或監造單位應分擔部分責任。

  而「品質看得見,過程是關鍵」、「過程放心、品質放心」雖是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之宣傳口號,但卻也凸顯工地現場施工管理的重要性。近日媒體報導公共工程品質與效率不佳,都是最低標所致,為避免投標廠商低價搶標,工程會已建立「廠商承攬公共工程履歷」,可供工程主辦機關查詢廠商過去5年內曾經參與公共工程的優劣紀錄,作為評分參考。

  而機關可搭配「評分及格最低標」,就廠商資格及規格以評分方式篩選後,再決標給履約能力較佳之廠商,進而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工程會,2016)。所以未來參與公共建設之廠商,良好的品管組織運作及人力配置與培訓,敬業投入每次公共建設,累積良好實績,也是累計下次參與公共建設之競爭力。

 

【參考文獻】

  • 工程會(2013),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教材。
  • 范振豐(2014),強化內部稽核、落實營建品質,中國生產力中心管理知識中心。
  • 工程會(2016),工程會呼籲機關因案制宜善用決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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