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操作類實習課程之安全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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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法源依據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2款規範,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有接受之義務。因此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條至第16條之訓練職類,企業主皆須依該公司之營業性質與人數規模設置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請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相關操作技術人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訓練課程簡單區分為『管理職類』及『操作職類』,因此只要是僅在教室上課或無實習項目皆統稱『管理職類』,反之就是『操作職類』。

貳、操作職類包含那些訓練課程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2條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第13條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第14條特殊作業人員、第15條急救人員等都屬於操作職類課程,以上培訓時都有相關的實務操作實習課程之規範(急救人員除外,可參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詳細條文),實習課程時大都不是在一般室內教室,有可能是在戶外或廠區,因此常衍生出一些交通往返、機具操作、實習場地之消防設備之問題,這當中所需注意的項目就值得我們細細分析與逐項探討。

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規範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7條之規範,中央主管機關可對教育訓練機構進行教學評鑑,評鑑項目亦區分為『管理職類』及『操作職類』之評核,因此會依照訓練單位所提出的職類進行評鑑,評鑑的項目及內容當有所不同,評鑑結果得公告於『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供企業或個人參考。本文所要分享的重點是,希望參訓學員於實習過程中能依實習機具之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進行實習作業,避免因一時之疏忽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或傷害。

肆、操作實習課程需注意哪些事情

  一般大致可分以下幾點分析:

  一、主管機關對訓練機構之要求,實習場地目前的狀況可分為訓練單位自有、或租借合格考試場地進行實習兩種。一般較常見的實習場地需求為『駕駛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之實習場地,再則為『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其他如『乙級鍋爐操作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等等,以上機具及實習場地,自有的訓練單位有限,通常都是以租借居多,因此較易造成管理上的困擾與問題。所以對訓練機構只能用租借場地方式實習者之考量因素,有實習地點遠近、租借價格、實習環境、租借的方便性、場地之配合度等,但是綜合左列考量因素,只能配合場地租借單位之要求,訓練機構自主性偏低,所以只能靠參訓學員的自我覺醒與選擇。

  二、參訓學員應選擇具信賴的訓練單位參加課程,才是首當要件,訓練機構為維持企業形象,定會注意相關執行的細節及安全規範,不會因小失大。

  三、參訓學員自我學習態度之認知:應抱持以安全為考量的前提,先確認自我技能的程度,瞭解各機具操作技巧及性能,並依教練所指導的方式操作,在安全衛生考量的前提下學會操作順序及相關步驟。自我練習時應依照每一個步驟進行,(1)若有操作上的問題或疑問,應立即請教練指導,勿自己免強操作,(2)上下機具時不得求快,以跳躍方式上下,(3)應使用適當防護具,例如安全帽、穿著安全鞋,(4)熟讀機具操作安全衛生手冊等規範。

  四、辦訓單位必要之安全確保措施:(1)事前協助參訓學員投保意外險,(2)提供機具操作手冊,(3)提供相關安全衛生防護具,(4)遴選符合實習規範之實習場地,(5)遴選適合之講師擔任。

  五、指導實習之講師及助教需注意:(1)教練應依機具操作規範教導學員,(2)隨時注意學員操作狀況,依學員程度調整教學方法,(3)不得讓學員自行操作,(4)輔導員應於課前提供適當的教學資料,(5)應隨時注意天候之變化,(6)課前應先說明實習場地之環境介紹及注意事項等宣導。經以上幾點的分析並透過學員的自我要求,相信就會把危險或意外化於無形。

伍、相關實習傷害案例

  日前有位學員具狀告某訓練單位,狀紙內敘明說他在參加訓練單位,所舉辦的『重機械挖掘機操作人員』訓練課程時,因天候不佳造成他操作完畢後下挖掘機時,不慎跌倒造成腰部受傷情形。但狀紙舉證的日期時間跟他受訓期間,相差10個月左右時間。訓練單位收到這份狀紙時有些傻眼,經詢問當時經辦之輔導員,還原當時狀況卻沒有印象,實習當天或受訓期間也沒有人跌倒或受傷的反應,再則詢問同期受訓的同學亦同,卻在課後收到這樣的指控,使被指控的輔導員及訓練單位與實習場地負責人,都非常不解,好像無緣無故收到一個炸彈。經瞭解最後這案件是被法官判定無效撤案,主因是甚麼只有法官才知道。說了這個案例,其實是要跟大家分享一件事,在實習時若真有受傷事件發生,應該馬上反應給主辦單位知道,相信訓練單位一定會馬上採取搶救的SOP,不會置之不理,當然學員也要學會自我保護,應該依照實習的規範進行,因自身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其他則為其次了。

陸、結語

  近來聆聽各方專家的文章及訪談影片,不管你從事甚麼工作或擔任甚麼行業、甚麼職稱,都要記得注意自身的安全,因為生命只有一次無法重來,一旦發生意外都要付出相當代價。日前媒體報載發生了一件交通意外,在花蓮地區有位汽車駕駛,車輛經過平交道時,不知何故停在鐵軌上,駕駛本身未下車逃離,其他路人見狀亦未下車察看,替他按緊急按鈕,直到一分鐘過去,待普悠瑪火車撞上汽車時,才驚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不是我們現代人都太冷漠了,只要事不關己就可以袖手旁觀呢?若我們能多注意一點、多關心一下周圍的事物,是不是這件憾事就可以避免了。凡事都有風險,不要因為有風險就甚麼都不做,不要廢寢忘食,本末倒置,希望在職安的領域中,我們勞工朋友可以互相提醒,多一分準備就可以減少一份損失,只要我們用心、專心、安心,相信在職場上可以做到零災害,一起努力加油吧!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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