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塑造學習型個人、組織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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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所言:「知識工作者的崛起,挑戰現存所有的管理模式;當資訊移動的效果普及全球時,唯一當頭掛帥的精神是——學習。」處於當前的環境中,學習是因應變化最根本的要素,無論個人、企業、組織乃至國家,始於學習,終於學習,不斷在學習的過程中成長,是一切成功的關鍵。有鑑於此,似乎有必要關注及深切檢討所處的學習環境,及此環境是否有助「學習型個人」的養成、「學習型組織」的塑造以及「學習型社會」的發展。 學習型個人的養成 個人是組織與社會的組成元素,學習型組織與社會的塑造,奠基於組織成員持之以恆的終身學習。筆者認為,「學習型個人」的養成要素可包括下列四項: 其一,由被動訓練轉變為自我導向學習。要塑造學習型個人,首先需強調從最根本的心靈改造做起,除了被動的訓練培育之外,更應激起建立主動學習的意願、態度及能力。在工作情境不斷地從事自主學習,進而形成良好的組織學習氣氛,當成員均能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才能朝邁向學習型組織與社會前進。 其二,由個人學習轉變為親密合作之關係。經由學習成員的合作學習與共同參與,加強彼此的支持能力,並透過成員之間的良性互動,建立親密的合作關係。藉由合作的互動,學習型個人以自己的真實故事,具體帶入可傳授的心得,來影響與激勵他人,乃至於另一個組織。使隱性知識透過顯現,使其加值、分享而擴散。 其三,由單向吸收到增強能力之功能。不同於傳統單向學習的培訓方式,學習型個人除強調成員終身學習的習慣與能力,更講求成員應變及解決問題的本事,並能夠共同促進組織的發展。具體的做法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共同願景,讓組織願景成為學習之驅動力,讓每個人都能在共同的願景下自我超越、自我管理。共同願景是一股令人深受感召的力量,足以讓工作成為更具意義的志業,讓人們追求比工作本身更高的價值,因而激發起自動自發的「創造性學習」。 其四,由獨自學習到彼此聯繫之網路。鼓勵組織成員組成行跨部門的工作團隊,主動發掘並解決問題,並將成員參與綜效團隊的次數與表現,及時反應在每季的績效考評中,及時給予鼓勵與回饋。一方面增進成員的互動關係,另一方面則以激勵展延、擴大成效。值得注意的是,要求每位成員開放自我,與人溝通,連高階主管也不例外,過去最高主管只要下命令,現在則必須與員工溝通,激發員工潛力,形塑聯繫網路,強化學習效果。 學習型組織的塑造 學習型組織的塑造,除了學習型個人的養成之外,還需仰賴一個可以激發及引導自主學習的環境的塑造。以下是塑造學習型組織的重點: 其一,建構創造性學習之網絡。過去組織在學習環境的塑造上,組織的角色一如總司令下達命令,培訓員工、督促員工學習,現今的角色則轉換為組織的生態學家,不斷地打造出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支持、鼓勵員工學習與成長,提供多元化的學習管道與充實的機會,形成有利於「創造性學習」的網絡。 其二,集體共享凝聚組織成長。美國密西根大學商學院教授Noel M.Tichy經過25年的研究,歸納出一個簡單卻意義深遠的結論:成功的組織之所以會贏,是贏在他的領導人不斷地培育組織上下的每個層級的領導人。欲塑造學習型組織,領導人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一個成功的學習型領導人,會經由三種方式去影響組織的成員: 1.想法:成功的學習型領導人,對於環境的競爭與組織的發展,都有清晰的想法,可以與他人侃侃而談,樂當組織中願景的傳教士。 2.價值:成功的學習型領導人不但擁有深厚的價值觀,更會致力於讓價值觀貫徹在組織的目標與行為中,同時身體力行,讓自己的言行成為價值觀的化身。 3.情緒能量及決斷魄力:成功的學習型領導人不僅本身精力充沛、熱愛挑戰,更能夠主動以熱情及實際行動來激勵組織成員,為他人創造正面的情緒能量,藉著拉高目標來激發企圖心,同時善於借力使力,扭轉劣勢成為正面的進步動力。 其三,以系統方法建立組織學習文化。學習型組織注重終身學習習慣的養成,於持續學習的層面必須涵蓋個人、小組及組織等層級,在學習過程中,增進成員相互交流,促使人與人、人與組織間建立深厚情誼,進而形成良好的組織文化。 此外,若要改善組織的學習文化,可以善用下列的方法:運用資訊科技、減少層層管制、接納重視成員的意見、營造激發創新思維的環境、改變組織的管理模式、重視研究發展工作、暢通公開對話的溝通管道、肯定成員工的工作表現等。 學習型社會的發展 如何促進學習型社會的發展,筆者提出以下幾項建議: 其一,多元化的學習管道。學習型社會的發展仰賴終身學習教育活動的蓬勃,從學前兒童到高齡長者,形成連續不間斷的教育過程。在橫的方面,包含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的教育活動;在縱的方面,涵蓋家庭、學校、社會等三種教育活動;對學習主體而言,社會上的每個人隨時隨地均可學習。多元學習管道與充實的機會,是學習型社會必備的要素,若缺乏學習的途徑一切將淪為空談,因此,有必要將公部門、民間企業、社會團體與家庭、學校、社區密切連結,形成綿密的學習網絡。 其二,明確的終身學習法令與政策。法制具有強制性與約束力,為施政之依據,行動之準則,如能透過法制連貫政策,更能夠行之久遠。放眼世界,美國於1976年頒布終身學習法,日本也在1990年頒布終身學習振興法。我國政府為建立終身教育法制基礎,鼓勵終身學習,推動終身教育,增進學習機會,提升國民素質,也於2002年6月26日公布了終身學習法,法令中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整體規劃終身學習政策、計畫及活動,協調、統整並督導所轄或所屬終身學習機構,辦理終身學習活動,以提供系統化、多元化之學習機會。 筆者認為,透過政策的宣示,建立明確的方向與目標,修定配合法規,統合學習管道,籌措推動資源,是驅動學習型社會的發展有力的推手。 其三,積極的培訓政策執行網絡。政策與法令的推動有賴執行單位的落實,公部門、民間團體與企業、培訓機構、大專院校、社教文化機構等,這些網絡形成一種網絡結構型態,如果各單位皆能重視相助,以積極有效的作為推動、辦理終身學習活動,當是學習型社會的發展強有力的利基。 歸納言之,從個人、組織到社會,持續不斷學習的觀念,是一切進步的根源,如果每個人都能夠「重新」、「從心」學習,就能持續成長、進步,進而讓組織與社會產生改變的力量。

【本文作者為中國生產力中心總經理暨能力雜誌社社長,並刊登於能力雜誌第596期,本文非經同意不得轉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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