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暖化造成的氣候變遷、極端災害威脅下,聯合國制定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要在2030年,達到全球碳排減少一半,2050年時達到淨零碳排。在此共識下,歐美等國紛紛著手制定相關法規。而在台灣對於企業永續財報的揭露,目前政府部門並沒有強制性規範,但當國際逐漸將永續性和風險評估列入投資考量,並借助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等組織制定出相關的標準,協助投資者做出更佳的選擇時,企業勢必得依循大勢參與進這股潮流。
以SASB標準而言,2018年公佈了涵括5大面向、11項產業別、77項行業別與26項通用ESG議題的重大性地圖索引(Materiality Map)。該標準列出可能影響財務狀況與營運績效的ESG議題。
至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亦擬定了自願性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建議,除了協助投資者與決策者,了解組織重大風險與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外,更專注評估邁向低碳經濟轉型時,可能產生的風險與機會。
台灣金管會則在公司治理3.0內提到,企業在編撰永續報告書時,除了應恪遵GRI標準外,也應同時參考遵循SASB準則和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於2021年COP26會議上,正式宣佈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我國亦於2013年起強制企業依據IFRS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因此,藉由會計準則與財務報告,使企業自願性的永續資訊揭露,未來將轉為強制性揭露。
企業在制定永續財報時,不僅是針對財務相關的論述,更應針對非財務的永續概念提出可行的看法。因此,未來企業需要的永續人才,除了具備財務上專業知識之外,更應能掌握國際ESG趨勢、撰寫永續報告書、擬定永續與盤查減碳策略、能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協調等能力,藉此才能在ESG浪潮下超前部署打造永續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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