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關係,筆者長期接受有意申請JIS MARK認證之業者的詢問,不論是在認證準備前或通過初次工廠審查及初次產品試驗後,都仍有多數業者對於JIS MARK產品認證審查時,應如何準備具有抽樣代表性之產品來做產品試驗一事,不甚了解,由於應準備什麼樣規格、種類、等級的產品,讓JIS MARK認證審查人員抽樣,事關重大,不僅會影響審查結果也牽涉到公司內部相關部門人員之權責,若能確實理解JIS MARK審查的規定以及其實務要點,對於初次申請認證之業者及已通過認證之業者在未來定期審查時之準備上,應有實質助益!
依照JIS Q1013鋼鐵製品適合性評價的認證指針規定,初次產品試驗時,『抽樣的對象,應是認證對象範圍內,在其製造或加工製程具有代表性之產品』,因此多數業者的理解均會認為,所謂具有『代表性』之產品,應該是從生產製造實績最多的產品等級族群中來進行抽取試驗的產品。
但於實際審查時,通常登錄認證審查機關對於業者之要求如下:
●產品試驗時,請準備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
雖然多數認證之申請業者認為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並非一定最具有『代表性』。但目前在JIS MARK認證審查合格登錄機關的說明如下:
1.若回歸到所謂的『代表性』來說,目前關於抽樣產品的尺寸等,基本上,主要仍是以生產量最多的產品等級族群來進行產品試驗。
2.但是『生產量最多的產品等級族群』的性能要求,往往並不一定可以涵蓋到申請業者所希望取得之認證範圍的全部性能,因時,欲從希望取得認證範圍中的產品,來選取能夠涵蓋全部性能要求時,通常從涵蓋所有性能要求的等級族群來選取的話,常常是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
為了使業者及讀者能更了解所謂的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指的是甚麼?舉例來說,通常是在業者申請的認證範圍內的極大尺寸產品(厚度/寬度/長度/直徑)與極小尺寸產品(厚度/寬度/長度/直徑),也就是說在製造加工技術上較不容易的產品,或者是特殊用途的產品,因此也會是在性能要求上,會是較嚴謹的產品。
3.也就是說,登錄認證審查機關於產品試驗時,會指定認證申請業者須準備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乃是經過其對於產品是否適用之必要性考量後,做出之產品抽樣決定,並非所有審查全部都是自動指定性能基準要求最嚴謹之產品。
此外,已通過認證之業者於定期審查時,往往也因被指定為抽樣對象之產品等級族群,長期間無生產製造實績或無該指定抽樣產品之訂單,不僅是未生產製造且也無庫存品,以至於定期審查期間無法進行產品抽樣並進一步進行產品試驗之狀況,應如何因應才好,也是令業者困擾的問題!
依據登錄認證審查機關的說明:業者於初次通過認證審查後,至定期審查期間(一般為三年),若確實無生產製造實績也無庫存品時,則產品試驗之實施方法,可依下列方式:
1.業者可配合登錄認證審查機關的定期審查行程日期,進行該指定抽樣產品生產,接者再進行產品試驗。
2.考量產品的特殊性,在經過初次審查後的三年內(第一次定期審查),或第一次定期審查後的三年內(第二次定期審查),一旦該指定之產品有訂單可生產製造時,應立即聯絡登錄認證審查機關並告知預定安排之生產計畫,以便於登錄認證審查機關實施產品試驗,也就是將採用工廠審查與產品試驗分別進行之方式來維持認證審查。
3.若在已預定之定期審查期間內,既無生產製造也無庫存的情況,就必須採用,在未來接到指定抽樣產品訂單可以開始生產之後,由登錄認證審查機關安排實施臨時之認證維持審查之方式,在此狀況下,當臨時之認證維持審查終了結束前,認證業者是不能於該產品上使用JIS MARK標示!此情況因牽涉到認證業者之實質經營與行銷效益,應特別注意並慎重面對。
綜合上述對於產品試驗時,應如何準備具有抽樣代表性之產品的說明,相信有助於業者及讀者更進一步了解,如何事前準備被指定之抽樣產品,公司內部相關部門人員也較有信心面對未來認證審查時之產品試驗!
參考資料:JISマーク表示制度に関するブロックセミナー
產品試驗時,應如何準備具有抽樣代表性之產品-JIS MARK標示制度常見之FAQ二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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