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設施規則-2-(總則第12~13條)
本文藉由科普歷史與生活實務,生動解析《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2 及 13 條。第 12條「著火性物質」詳述金屬鋰、鈉等禁水性物質,並介紹黃磷及賽璐珞易燃卻可用於桌球、碳化鈣用於磺火捕魚等特性。第 13 條「易燃液體」則分享乙醚意外促成防彈玻璃發明的趣聞。作者期以故事化解說,將枯燥法規轉化為具體印象,助學員輕鬆掌握工安必考重點。
有趣的設施規則-1-(總則第1~11條)
本文以科普與歷史觀點生動解析《職安設施規則》要點。第 2 條強調法規僅為「最低標準」,企業應建立優於規範的安全文化。第 3 條定義電壓等級,並藉伽伐尼實驗說明感電引發肌肉收縮的原理。第 4、5 條聚焦機械防護,詳述離心機連鎖裝置與起重機「過負荷」、「過捲」預防機制,強調物理安全。第 11 條區分物理與化學性爆炸差異,並以硝化甘油從藥物到炸藥的雙重特性強化記憶。
營造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能分析摘要
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除需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外,於職能各構面,亦需達到一定程度才能勝任。發現不論於專業技能及管理職能的要求皆認為是重要的,不因於個體條件而有所差異。希望能給相關職能訓練當作參考。
職業安全衛生講師應有的教學態度
職業安全衛生課程的講師講授的是攸關職場的工作安全與環境衛生,教導學員在職場上如何防止職業災害,並強化保護自身生命安全的技術與方法,所以,擔任職業安全衛生課程講師,對於勞工朋友的生命安全有間接的責任!
勞檢重點與具體因應策略
自民國102年修法將原先「勞工安全衛生法」後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將適用對象擴大至各行各業,顯示政府對於工作者安全的重視與決心。
然而,在職安法擴大適用於所有行業別後,雖然是為了強化對工作者勞動安全的保障,但仍有許多小型規模的公司企業,因為過去並不是職安法的適用對象,未必能立即遵守法令,結果將產生潛在之違法風險。
職安生活、生活職安PART-5 (解決職安衛大小事)
職場工作的職安衛管理人員,常會碰到產能(工程)進度與安全衛生之間,須要思考提出能共同一起解決的方案,達到能兼顧兩者之間的平衡點。
職安生活、生活職安PART-4
前篇「職安生活、生活職安PART-2」、「職安生活、生活職安PART-3」提到了燃燒、火災與爆炸,接下來則要與讀者分享,當「初期滅火」失效時,在火災現場我們要如何正確的逃生與避難,尤其當我們遇到火場的另類殺手-濃煙時,該如何明哲保身呢?